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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克维尔论政治社团与民主——《论美国的民主》第十二章“美国的政治社团”导读

  
  托克维尔认为,“政治方面结社的无限自由,是一切自由当中最后获得人民支持的自由。即使说这种自由没有使人民陷入无政府状态,也可以说它每时每刻都在使人民接近这种状态。”这说明结社自由是危险的,但托克维尔说,结社自由的最大好处是没有秘密造反者:“在结社自由的国家,是没有秘密结社的。在美国,只有党派分子,而没阴谋造反者。”政治结社的好处大于其缺陷,显然政治结社自由是可欲的。
  
  四、欧洲与美国的比较
  
  托克维尔认为,结社权是重要的,“人们把自己的力量同自己的同志的力量联合起来共同活动的自由,是仅次于自己活动自由的最自然的自由。因此,……结社权在性质上几乎与个人自由一样是不能转让的。一个立法者要想破坏结社权,他就得损害社会本身。”但是,结社权对不同的国家来说又是不一样的,“如果说结社自由在一些国家可促进和加快繁荣,那么在另些国家又可能因为滥用和歪曲结社自由而使它由积极因素变为破坏的原因。”对托克维尔来说,对比一下对自由有正确理解的国家的社团和滥用自由的国家的社团所经常采用的不同方法,对于政府和政党都会是有好处的。所以,他在本章比较了欧洲和美国的结社自由。
  
  首先,欧美人对社团功能的看法不一样。在欧洲,托克维尔时代的大多数欧洲人,把社团视为在战斗中匆匆忙忙组织起来而马上投入战场的武器。“在结社时应当说清目的,但急于行动的思想却限制了创办人的头脑。一个社团,等于一支军队。向士兵讲话,是为了检查军容和激发士气,然后让他们冲向敌人。在结成社团的人们看来,合法的手段可能是成功的手段,但决非唯一的成功手段。”
  
  美国人则有不同的见解:“处于少数地位的美国公民之所以结社,首先是为了显示自己的力量和削弱多数的道义力量;其次是为联合起来进行竞争,从而找出最适于感动多数的论据,因为他们总希望把多数拉进自己的阵营,然后再以多数的名义掌权。”其结果就是“美国政治社团的宗旨是温和的,而其手段则是合法的。由于它们只想依靠法律取胜,所以一般都讲真话。”
  
  美国人和欧洲人为什么会不同呢?托克维尔进一步分析了其中的若干原因:
  
  这与欧美不同的政党格局相关:“在欧洲,有些政党完全与多数分家,以致它们永远不能指望得到多数的支持,但这些政党又自信自己强大得足以与多数抗衡。当这样一个政党结社时,它并不想进行说服,而只想进行战斗。在美国,观点与多数大相径庭的人,绝对斗不过多数的权力,因为其余所有的人都想拉拢多数。因此,大党越是不可能成为多数,结社权的行使越是没有危险。在象美国这样的各党意见只有细微差别的国家,结社权可以说能够无限地存在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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