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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仇与灵魂——《死刑的文化史》读后

  第三,由于执行吏忍受巨大的精神压力,不喝酒就受不了,通过喝酒壮胆。结果大部分执行吏都成了酒鬼,喝得醉醺醺甚至酩酊大醉就去执行处刑。有一次一个喝醉了的执行吏把旁边的监督人也拉过来要砍。二次世界大战前的波兰执行吏马基耶夫斯基一次大醉过度,竟把绳子套在死囚的脖子上什么事都干不了,处刑不得不推迟了八个小时(第156页)。
  但是,刽子手也有风光的时候。在《药》中,华老栓有求于他,他们之间有一笔交易,而且很多人有求于他们。更加吊诡的是,人们对执行吏敬而远之,对罪犯的罪行切齿痛恨,但是罪犯的血、刑具(如绞刑的绳子)、被处决者的遗物,极端的情况下还有执行吏本人都成了吉祥物,人们认为这些东西具有神奇的魔力,可以避邪,甚至可以治病。为什么会是这样呢?
  作者分析了奥匈帝国的执行吏约瑟夫·朗格的经历。一个平民女子给他写情愿信说,她的儿子在死前,她曾经动手打过他,并且在他的屁股上留下了青痕。所以她经常做噩梦,梦见孩子的灵魂回到她那里。希望朗格到孩子的坟地施以咒文,以封住孩子的亡灵。其实她动手打了孩子并不是孩子死亡的原因,但是她却对孩子的死充满了自责。这就是在孩子活着的时候压抑在她的潜意识中的、这次以亡灵的形式反复出现的、希望孩子死的心情。(第152页)这和前面分析的复仇是消解罪责感的心理机制是相同的。当然孩子的母亲会反对这种解释。
  由此可以看出来,人们喜欢收藏与死刑有关的遗物完全也是释放了内心当中杀人的潜意识,从死亡当中得到了快感。在古代罗马人,就有看奴隶相互杀死、或者是奴隶与野兽决斗取乐的习惯。今天人们不可能饱这样的眼福,但是可以到好莱坞的大片中去寻找,人们看到了《拯救大兵瑞恩》中死尸横飞,并没有产生同情(尽管有时会有害怕),但多是产生一种刺激,一种愉悦,因为大片释放了人们杀人的潜意识中蕴藏的能量。
  对执行吏的解释也是这样。据说朗格特别受到女性的崇拜,很多人自愿委身于他,也有上流的贵妇人(第152页)。他自己也知道受欢迎的不是他个人,而是他的职位。人们一方面是害怕他、躲避他,因为人们躲避的不是他个人,而是躲避和他一样杀人的诱惑。人们生活在现实生活中,就需要压抑自己的潜意识。当看到执行吏时,人们的潜意识就会复活。另一方面人们又崇拜他,因为我们把杀人的责任交给了执行吏,是他满足了我们杀人的冲动。在动作片中,每当英雄杀死一个人,他的英雄形象会更高大,更崇高。
  这就是执行吏、刽子手一方面受人歧视,一方面又受人崇拜的原因。现实生活中,英雄毕竟是少数,就像英雄在上山杀老虎、下海屠蛟龙之后,人们便把英雄看成是他们生活最大的威胁了。所以可以断言,刽子手受歧视的状况并不会得到根本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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