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国式口号文化的法理解构

  四. 坦白从宽、抗拒从严
  在西方国家,“你有权保持沉默”这句司法例话耳熟能详;而在中国,“如实交代自己的罪行”、“坦白从宽、抗拒从严”之类司法“官话”司空见惯。在中国的司法机构尤其是公安机关的审讯场所、看守所,以及监狱劳改劳教场所几乎随处可见“坦白从宽、抗拒从严”这样的标语。事实上,“坦白从宽、抗拒从严”也一直是被视为行之有效的中国基本的刑事政策之一。
  从法理的视角讲,“坦白从宽、抗拒从严”有悖于“任何人不得被强迫自证其罪”的司法原则和“人有不控告自己的自由”的司法理念,并且这一口号还有可能为刑讯逼供现象提供保护伞,为司法人员的刑讯逼供行为披上合法的外衣。实践证明,以获取口供、交代罪行为目的的“坦白从宽、抗拒从严”原则,在实际操作中极易滋生将程序虚置甚至不惜以刑讯逼供为代价逼取口供等现象。从这个意义讲,检讨“坦白从宽、抗拒从严”这一藐视天经地义的口号,熔铸“人有不控告自己的自由”这一现代诉讼理念,进而确立刑事诉讼的沉默权制度,对于从根本上有效遏制刑讯逼供理念屡禁不止现象具有积极意义。刑事诉讼意义上的沉默权,其实意味着权利与权力、个人尊严与公共权威的对峙状态,这种对峙可能带有一定的消极色彩,但对于保障人权尤其是处于相对弱势的犯罪嫌疑人的基本人权却具有不容忽视的现实意义。
   五 .依法治“X”
  
  毋 庸 讳 言 ,“ 依 法 治 国 ” 方 略 的 确 立 的 确 是 社 会 文 明 进 步 的 重 要 标 志 。自从“ 依法治国 ”基 本 方 略 正 式 确 立 之 后 ,“ 依 法 治 市 ”、“ 依 法 治 乡 ”、“ 依 法 治 校 ”、“ 依 法 治 厂 ”、“ 依 法 治 路 ”、“ 依 法 治 水 ”、“ 依 法 治 教 ”、“ 依 法 治 警 ” 等 等 在 媒 体 频 频 叫 响 ,“ 依 法 治X” 几 乎 成 了 一 套 就 灵 的 格 式 化 口 号 。 近 乎 泛 滥 的“ 依 法 治X” 口 号 其 实 是 对“ 法 治 ” 这 一 概 念 进 行 急 功 近 利 的 置 换 的 结 果 。
 一 言 以 蔽 之 ,“ 依 法 治X” 的 主 旨 其 实 就 是“ 依 法 办 事 ”, 而“ 依 法 办 事 ” 仅 仅 只 是“ 法 治 ” 概 念 的 一 个 侧 面 。 其 次 ,“ 依 法 治X ” 显 然 强 调 的 主 要 是 依 法 “ 治 理 ”, 而“ 治 理 ” 只 是 法 治 的 技 术 性 特 质 之 一 。 诚 然 , 法 治 确 有“ 治 理 ” 之 义 , 美 国 法 学 家 富 勒 就 将“ 法 治 ” 定 义 为 “ 使 人 们 的 行 为 服 从 规 则 治 理 的 事 业 ”, 不 过“ 治 理 ” 仅 仅 是 法 治 的 一 种 工 具 性 特 征 或 技 术 性 策 略 ,倘 若 过 于 凸 显 这 一 特 征 并 且 对“ 治 理 ” 作 狭 隘 的 庸 俗 化 的 实 用 主 义 理 解 , 就 可 能 导 致 步 入 功 利 性 极 强 的 法 律 工 具 主 义 等 法 治 的 误 区 。另 外 ,“ 依 法 治 民 ” 乃 是 某 些 官 员 对“ 依 法 治X” 津 津 乐 道 的 潜 台 词 , 他 们 就 希 望 通 过 张 扬“ 依 法 治 X” 这 一 迎 合 主 流 法 律 意 识 形 态 的 强 势 话 语 的“ 语 言 暴 力 ” 使 自 己 辖 区 的 百 姓 服 服 贴 贴 , 不 闹 事 、 不 上 访 、 不 给 自 己 的 升 迁 之 道 设 置 障 碍 ,“ 依 法 治X” 其 实 蜕 变 为 某 些 官 员 驯 民 的“ 教 鞭 ”。 法 治 的 要 义 乃 是 指 限 制“ 官 ” 的 公 权 力 和 保 障“ 民 ” 的 私 权 利 ,“ 依 法 治 民 ” 的 潜 意 识 显 然 是 对 法 治 真 谛 的 歪 曲 。 综 上 所 述 , 以“ 依 法 治X” 取 代“ 法 治 ” 显 然 有 以 偏 概 全 之 嫌 , 容 易 使 法 治 进 程 步 入 误 区 。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