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我观察,对于北京市的“傲慢与偏见”,媒体和学界反映、讨论和批评相对比较活跃,遗憾的是,很少有北京市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公开对北京显失公平的制度鸿沟说“不”,我不知道这些美其名曰反映社情民意和参政议政督政的“使者”都究竟在干些什么?我不相信生活在这座城市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真得会不知情,他们明哲保身式的“沉默”其实是一种不作为式的渎职。坦率地讲,我对北京市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在解决长期存在的北京市“制度鸿沟”问题上的沉默、回避和无所作为的消极态度深感遗憾和失望,这种监督上的“地方保护主义”可以休矣。北京市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该认真反思一下自己的“监督不作为”,该拿出足够的良知和勇气仗义执言、直言进谏,该为改善北京市的制度环境和城市形象作出自己的应有努力。其实,金无足赤人无完人,基于有限理性的有限政府也不可能是万能的,政府的决策完全可能存在误区和出现失误,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职责其实就是要监督政府的决策,为政府公共政策的制订及完善出谋划策。或许可以说,北京的“傲慢与偏见”并不都是政府的错,这种制度鸿沟长期存在的缘由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归咎于当地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失职,与当地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在相关方面参政议政尤其是督政没有真正到位有相当的关联。
当然,在民意及舆论的压力和城际竞争态势的逼迫之下,北京的“傲慢与偏见”姿态也开始日趋尴尬并有所收敛,北京尘封已久的户籍壁垒也开始出现松动的种种迹象,不过这种姿态在相当程度上依然是非常被动和极不情愿的无奈之举。据报道,北京市人事局新规定称今后北京用人单位在新闻媒体刊登招聘广告时,不必再加“应聘人员须具有北京市户口”这句话了。其实,这一权宜之计并无实质性的创新意义,因为有关部门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一再强调此举并不意味企业可任意使用外地人才,1995年通过的《北京市外地来京务工经商人员管理条例》依然有效,也就是说此举并不意味北京户籍制度的开放。2001年北京市公开选拔副局级干部取消了以往有关“北京市城镇居民户口”的报名要求,允许外地精英“进京赶考”。2001年8月3日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北京市促进私营个体经济发展条例》,规定私营企业可以办进京户口,首次以地方性法规的形式放开对外地经营人员的户口限制。据有关部门称正在起草的条例实施细则将以私营企业主的纳税额、在京经营时间、吸纳北京市本地务工人员的数量等为标准允许外地经营人员办理进京户口。看来,北京户口的确与众不同,北京户口的对外开放充分遵循了“有理、有利、有节”的战略方针,附加上了沉甸甸的财富、帮助北京人再就业以及高学历等砝码,也就是说北京依然只是开始对极少数的外地有产阶层或精英阶层客气地说“请”,对绝大多数普通的外地人士依然在傲慢地说“不”。
依我之见,以公共政策为轨道的城市管理乃是一门公共管理艺术,政府的决策者和城市的管理者要戒掉在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养成的动辄政府管制的“管制之瘾”,尤其要对市场经济规律这只“看不见的手”和舆论“用嘴投票”、民众“用脚投票”的民意持一种尊重的“敬畏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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