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作者对法律的审美之思并非来源于他对中国法律未来的忧虑,他也许没有必要对法律的美学之维倾注如此多的热情,尽管这些热情在上述提到的三篇文章中作了最精彩的演绎,对法律之美作了纯粹的美学阐释,这时的作者自己恐怕也已经完全被法律的美学之思消融了,那无处不在隐秘无常的焦虑只剩下一点影影幢幢的效果了。但是,这种热情在他那篇《法律的地理空间》一文中再次为他对未来的忧虑提供注释:"由此可见,既有的社会关系空间结构对于法律的生成、继受或移植具有至关重要的影响。当然,从法律进化的角度看,这种影响可能是积极的,也可能是消极的。"(p79)这种热情同时也在《法律与音乐》一文中隐藏了作者的深层焦虑,这种焦虑是对全人类法律未来的焦虑,因此作者的感慨也是整体性的,"这是怎样的一个动感的年代!"(p74)尽管作者对中国法律未来的焦虑没有非常清晰地展现,因为作者并没有对中国传统音乐做出他自己的理解和评价,但是他已经将音乐与国家制度之间的某种关联进行了考察,也许对于考察中国音乐与中国法律之间的关系做出了提示,不知作者有没有进一步的后续研究考察。实际上,作者对法律的审美视角与他对中国法律未来忧虑千丝万缕的关系,正是隐匿在他对法律美感的渴求和寻觅中,这种渴求和寻觅反衬了作者那深深的忧虑,这种忧虑时而表现为生存本能的忧虑,时而表现为对中国特定时空下法律艰难的忧虑,而它们的最终来源无疑是对人类面对虚空和永恒的叹息,这种叹息是"人生而自由,但无往而不在枷锁之中"的叹息--一种对永恒的永恒叹息--也就是来自于时间即生命本身的叹息。这种叹息是对人类终极关切追寻中的叹息,作者并不将人类的未来寄托于宗教(p178),但是他好像也对于将人类未来寄托于法律感到犹豫和迷惑,这在他的书中有很多表达,这种犹豫和疑惑带给作者的也许是渺茫的希望和直觉上的困厄(p179),实际上,作者在《法律不能承受战争之重》和《法与道德’深度的消失’》这两篇并不怎么成功的文章中最直接地反映了自己的困惑--甚至是某种程度的糊涂,此时的法律可能并不美,然而法律的美感是否正是来源于这种人类不断的进取之中,它的进取是由于它永远不可能让人类满足于它可能的完美--因为并不存在完美(p178),法律的美感如果说是因为法律的终极追求是正义,那么,正义的模糊性和确定性之间的融合才是法律美感的最终源泉。
12世纪起源于意大利宫廷舞,18、19世纪被俄国人疯迷的芭蕾舞被许多人认为是最完美的艺术形式,尽管芭蕾舞的训练方式近乎残酷,但是它的高雅确实让所有热爱艺术的人为它赞叹。我一直认为法律是社会科学领域里最美的学问--因为法律学科是人类理性和激情最完美的结合,在理性和激情之上统辖它们的是正义,这种三位一体的结合中体现出来的艺术性,是其他门类社会科学无法比拟的,所以当我把法律与芭蕾舞相提并论的时候,它们的共同点集中在两者对完美的不懈追求,法律的确定性术语、概念以及它严格的逻辑力量就象芭蕾舞鞋一样让人痛楚,象芭蕾舞训练中严格的程式化让人感到不自由,可是没有这种痛楚、这种拘束,就永远没有完美的美感,对法律来说,没有这么一双"舞鞋"和"程式化"拘束下的不自由,剩下的只是混乱和愚蠢、没有实效的空泛规定,人类要寻找的自由只能是空花泡影。在告别了20世纪的今天,中国人在法治之路的艰难行进给当代学人提供了最好的时代基础,因为时代需要法律家们充分施展他们的才华,尽管我们的历史常常警告智者们:芭蕾舞鞋除了给你痛苦不会给你至高无上的艺术之美,所以请不要自作多情。可是不懈的人们终究希望这个社会与自己能够两情相悦,甚至一见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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