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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自由地迁徙于大地----为迁徙自由辩护

人,自由地迁徙于大地----为迁徙自由辩护


刘武俊


【关键词】户籍  迁徙自由  权利
【全文】
  
  流 水 不 腐 , 户 枢 不 蠹 。
  ── 中 国 民 谚
  人 人 在 各 国 境 内 有 权 自 由 迁 徙 和 居 住 。
  ── 《 世 界 人 权 宣 言 》 第13条 第1款
  合 法 居 住 在 一 国 领 土 内 的 每 一 个 人 在 该 领 土 内 有 权 享 受 迁 徙 自 由 和 选 择 住 所 的 自 由 。
  ── 《 公 民 权 利 和 政 治 权 利 国 际 公 约 》 第12条 第1款
    年 复 一 年 的“ 民 工 潮 ” 几 乎 成 为 改 革 开 放 以 来 中 国 社 会 蔚 为 壮 观 的 一 道 风 景 。“ 民 工 潮 ” 掀 起 的 人 口 迁 徙 运 动 , 不 仅 成 为 对 推 进 户 籍 制 度 改 革 起 决 定 性 作 用 的 “ 第 一 推 动 力 ” , 而 且 堪 称 一 场 波 澜 壮 阔 的 民 众 主 动 争 取 迁 徙 自 由 的 人 权 解 放 运 动 。 可 以 说 , 正 是 民 间 广 大 民 众 自 下 而 上 的 积 极 诉 求 , 现 行 户 籍 制 度 改 革 才 开 始 提 上 议 事 日 程 。 尽 管1998年7月22日 国 务 院 正 式 批 转 了 公 安 部 关 于 解 决 当 前 户 口 管 理 工 作 中 几 个 突 出 问 题 的 意 见 , 数 十 年 铁 板 一 块 的 户 籍 管 制 政 策 有 了 相 当 的 松 动 , 但 从 整 体 上 讲 中 国 户 籍 制 度 改 革 的 步 伐 依 然 相 对 迟 缓 。
   依 我 之 见 , 户 籍 制 度 改 革 首 先 是 一 种 观 念 上 的 变 革 , 与 户 籍 制 度 改 革 密 切 相 关 的 乃 是 迁 徙 自 由 问 题 , 迁 徙 自 由 其 实 是 关 涉 “ 尊 重 和 保 障 人 权 ”( 引 自 党 的15大 报 告 ) 的 重 大 法 律 问 题 。 其 次 , 户 籍 改 革 是 一 种 具 有 制 度 创 新 意 义 的 制 度 变 迁 , 其 对 经 济 、 社 会 等 诸 多 方 面 的 深 远 影 响 不 容 低 估 。
   迁 徙 自 由 是 现 代 社 会 公 民 应 当 享 有 的 一 项 基 本 人 权 。《 世 界 人 权 宣 言 》 第13条 规 定“ 人 人 在 各 国 境 内 有 权 自 由 迁 徙 和 居 住 ”;《 公 民 权 利 和 政 治 权 利 国 际 公 约 》 第12条 亦 规 定“ 合 法 居 住 在 一 国 领 土 内 的 每 一 个 人 在 该 领 土 内 有 权 享 受 迁 徙 自 由 和 选 择 住 所 的 自 由 。”“ 上 述 权 利 , 除 法 律 所 规 定 并 为 保 护 国 家 安 全 、 公 共 秩 序 、 公 共 卫 生 或 道 德 、或 他 人 的 权 利 和 自 由 所 必 需 且 与 本 公 约 所 承 认 的 其 他 权 利 不 抵 触 所 限 制 外 , 应 不 受 任 何 其 他 限 制 。” 除 联 合 国 有 关 人 权 约 法 确 认 和 保 护 迁 徙 自 由 外 , 当 今 世 界 多 数 国 家 的 宪 法 也 都 有 确 认 公 民 迁 徙 自 由 权 的 规 定 。 日 本 国 宪 法 第2 2条 规 定“ 在 不 违 反 公 共 福 祉 的 范 围 内 , 任 何 人 都 有 居 住 、 迁 徙 及 选 择 职 业 的 自 由 ”。 美 国 联 邦 最 高 法 院 以 判 例 形 式 确 认 美 国 公 民 有 移 居 任 何 一 州 并 享 受 移 居 州 公 民 同 等 待 遇 的 权 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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