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亥俄州牛津市法律:女子不得在男子画像前更衣。
在男子画像前更衣,最大的危险不过就是意淫。这是一条带有性意味的禁止不在场想象的法律。冯象先生曾将此作为法律之“地方性知识”的例证,但我因为有类似的教训,更倾向于看作法律对于更为普遍的人性的体谅和戒备。在异性的画像前更衣,难免要萌生些不在场的想象。客人们向我夫妻二人严正抗议,正说明了要克服这种想象是如何艰难。艰难到需要法律介入的地步。至于法律只禁女子不禁男人,那却是性别的歧视。
依此类推,在神像前更衣甚而做爱,那更是触犯到了某种不在场的存在。从这个角度我们可以重新解读《皇帝的新衣》。按照安德森的观点,民族国家作为一个想像的共同体,又何尝不是一件皇帝的新衣。譬如中国几千年都是没有国旗的,革命尚未成功后,忽然一下子有了。在美国的
宪法判例中,向不向国旗致敬总是件让大法官们挺麻烦的事。香港回归纪念的报道里,我曾看到香港小学老师向孩子们讲解国旗上的设计各自象征着什么。一个小孩冲着裸体的国王喊道:“那里什么都没有!”我们照例是要喝一声彩的。但在彼时,倘若一个小孩冲着国旗喊道:“那里什么都没有!”,我们好生尴尬,我们好不好把国旗收起来,挂在自家的马桶上面去呢。
之所以说牛津市的该条法律是发神经的荒唐举动,因为法律对于“不在场想象”的警惕,不适当的伸进了离国家最远、而离个人最近的领域。事实上这种私生活当中的不在场想象是无伤大雅的。完全可由诸如客人和我之间的私下切磋来解决。法律作为个人自由的守护神,理当将警惕放在那些犹如皇帝新衣一般,离个人较遥远而离支配众生的权力较近的地方。换言之,我们需要通过法律来克服的,是公共领域内的不在场想象,是意识形态的各种貌似崇高的客体。从君主制到共和制,是一种克服,从意识形态统治到宪政民主,又是一种克服。我的客人们克服不了对婚纱照的不在场想象,最多是解手不爽。而老百姓如不能通过法律克服对于公共权力的不在场想象,想象就会变成无所不在的枷锁。
在一个记忆深重的语境中,自由就意味着克服。在各种想像的共同体里,努力克服公共领域内的“不在场想象”。并像大胆的孩子一样,勇于指出这里或者那里其实什么都没有。
就像众多单位的大门,至今坚守着进门下车的门规。下车云云,下的是自行车。至于汽车是可以堂皇进入的。为什么下车呢?用来表示对于不在场权力的尊重,并巩固其威严。这个恶习原本是政府部门传染出来的,在那里坐车的人多半接近权力的中心,所以不用下来步行。至于出无车甚而食无肉的老百姓,则要下车推行,过了不在场存在的强磁场之后,才可重新助跑上车。
我所在的学校也有这条发神经的门规。但至少这个玩意你是可以不予理会的。克服不在场的想象,那里只有一马平川,直接骑过去就行了。这是我克服婚纱照关于甜蜜生活的不在场想象之外,另一种难得的成功体验。多年来,我在出入学校时从不下车停顿,让保安无可奈何,让不在场的存在从不在场。因为坚持不下车,就像坚持不下跪。因为自由就意味着难能可贵的克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