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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战之法思(一):国际和平与宪政法治

  暴力迷信者,用 “暴力+利益施舍”,发展出驯化人群的社会统合术,即人治,用以满足缺乏反思意志的欲望。这是人们从原始驯兽游戏中得出的灵感。在马戏团的演出中,我们仍然可以看到老虎、猎豹、小狗们,通过鞭打、喂食等“惩罚+奖励”技术,产生出“命令-行动”的效果:钻圈、跳火堆,秩序井然。
  人治即 “ 人类驯化术”,日渐被确认为“马戏团技术”档次。人们普遍对暴力驯化人类的措施产生反感。当此种社会驯化术超出了人类的忍耐能力,便引发出社会冲突。当自以高明者依靠暴力和利益分配能力,企图让智慧和仁慈人群也去服从驯化规则的时候,人们往往产生出对被兽化的愤怒。人们也反复思考,即使退回到自然状态,按照人的自然能力确立秩序,也不应是现存实在的支配秩序:依造自然赐与人的能力,许多驯化者,反应是被驯化的对象。
  人治即“人类驯化术”,并非总是时刻表现为法西斯主义 ,然而它许多时候, 可以分离出与人权对立的成分,被鉴别出暴力主义基因。 人治和人类互斗思想结合,人与人的战争,首先在其族群展开,进而在暴力发达后危及他族。
  国际新秩序,是宪政法治国际化推进,是克服暴力社会机制的人类共同事业。“人的权利”是检验社会中暴力支配程度的“组织样本”,是对一个社会中“法西斯浓度”化验的试样。因此,当人治以及人治的变种“非合意法法制”的危害,导致人权指数低迷而“法西斯指数”(即暴力支配指数) 高涨的情形下,用宪政法治给予调整,成为十分必要的工作。由于人权指数和暴力支配指数的关联性,人权了成为建立国际新秩序的基石,社会法治成为克服暴力主义国际化的有效措施。
  三、 国际新秩序历史中的宪政法治
  建立国际新秩序,是一种历史性的活动,因此须用超越普通社会学理的眼光去打量和判断。历史就是历史,是一种事先缺乏解释的多维多向的运动,它只会让缺乏历史把握的人,事后顿足。历史最多让几个敏锐的人,事先通过猜测触及其龙须。
  上帝仿佛在作巧妙的安排,让地球上现今最讲公平、仁慈的民族,去推动国际新秩序的历史;又让这样的民族,具有最为强大的实力,甚至赐予其克服一切暴力的制暴能力。这说明,上帝是仁慈的,自然是伟大的,历史是公正的;人类的前途,依然光明。
  在建立国际新秩序的过程中,是自主建立宪政法治,还是依赖山姆大叔帮助,实行军管下的宪政法治,正在成为许多民族,须作出选择的问题。
  伊拉克,今天开始回答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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