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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犯罪与应试教育

  

  应试教育体制下培养出来的“优秀”学生,不少人成了只会动口背,动笔答的“记忆机器”或“考试机器”。这种“高分低能”的状态,即使在他们升入大学后也难以改变。他们之中亦有不少人存在心理和行为问题,如不爱劳动、自私自利、骄傲自大、心胸狭窄、不善于处理人际关系、神经过于敏感、情感过于脆弱、不能面对一时的失败和挫折、占有欲、报复心太强等。因此,有些心理不健康的“高才生”升入大学或进入社会后,却令人意外地走上了犯罪道路。这是近年来值得注意的一种社会现象。


  

  应试教育不利于培养学生的健康人格。过于沉重的学业负担,过于激烈的升学竞争,过于紧张的人际关系,加上世界观、价值观的错误取向,很容易使未成年人产生不良个性倾向。人的个性倾向包括人的需要、动机、兴趣、信仰、观念体系等,它决定着人的认识和活动的趋向与选择。未成年人的不良个性倾向。在需要方面主要表现为:物质欲、性欲、征服欲、报复欲恶性膨胀;在观念体系上主要表现为“五观不正”,即以自我为中心,只想索取不愿奉献的极端利己价值观;一切向“钱”看,过多追求物质享受的人生观;善恶、美丑、荣辱、爱憎、是非、苦乐、得失完全错位、颠倒的道德观;“哥们义气”至上的友谊观以及崇尚低级感官刺激的性爱观。由此可见,不良个性倾向是大多数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主观心理因素。


  

  三、变应试教育为素质教育是从根本上治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有效对策


  

  近年来,无论是主管教育的各级领导,还是广大教育工作者以及社会上的有识之士无不深感应试教育给我国基础教育造成的灾难性影响,一致认为应以素质教育取代应试教育。然而现状则是大家“轰轰烈烈喊‘素质’,却扎扎实实搞‘应试’”。究其原因,一则是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应试教育倾向在我国的形成有其深刻的历史背景,是多年积淀的结果;二则应试教育犹如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不从根本上加以改造,就难以使这辆“疯狂战车”止步。因此,要彻底改变应试教育倾向,需要从多层次多方面进行改革,主要应包括:


  

  (一)改革现行高等教育体制和升学考试制度。升学考试制度尤其是高考制度,在现行教育体制中处于核心地位,素有“指挥棒”之称。而高考制度又与高等教育密不可分。因此,不改革现行高等教育制度和以高考为主的升学考试制度,就无法从根本上动摇应试教育体制。1.逐步改革现行“严进宽出”的高教体制,并逐步向与国际接轨的“宽进严出”过渡。换言之,即高等院校后勤系统社会化,扩大高校的办学自主权和招生容量,鼓励各校办出自己的特色。在高校全面实行学分制,严格各科的结业考试,全面提高大学生的综合素质,为改革高考“指挥棒”打下基础。2.逐步改革现行高考制度和中学毕业考试制度。在逐步扩大高校招生的同时,遵循教育要面向全体学生,面向现代化的原则,按素质教育的要求来改革高考的内容和形式。改变过去那种高度集中,分数唯上的弊端。第一,中学毕业考试改为水平测试,由各省自行组织实施。同时改百分制为等级制。这样即可以检查学生对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和水平,又可以降低分数的区分度,淡化家长、学生乃至社会盲目追求高分的意愿。第二,改全国统一的高考为各高校根据自身的特点自行组织考试。取消招生的年龄限制,面向全社会招生,应届毕业生可以报考,其他社会成员都可以报考。这样,才能从根本上扭转一考定终生,千军万马过独木桥的局面,应试教育自然就失去了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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