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认为,认为鉴定人不具备证人资格的观点,其主要从法律规定的形式上对其加以论证,但并没有看到鉴定人和证人之间的实质联系。认为鉴定人具备证人资格的观点从实质上看到两者之间存在的联系,更具有说服力。因此,本文认为,律师威胁、引诱证人做虚假证言中的证人也应当包括鉴定人在内。理由主要有:
1.从鉴定人的特征来看,其同证人无实质区别。鉴定人的特征主要包含三方面内容:(1)鉴定人必须具有专业知识或技能;(2)鉴定人应当是受公安司法机关的指派或者聘请。(3)鉴定人与其参与的案件或当事人无利害关系[19]。从鉴定人的第一和第二点特征来看,显然不能作为鉴定人同证人区别的标志;从鉴定人的第三个特征来看,也不能作为其同证人区别的标志,在一定程度上,甚至可以说明鉴定人的“证言”比证人的“证言”更具有可靠性。因为,证人并不需要对案件进行回避,如果和案件或者当事人具有利害关系,仍然需要向司法机关提供证言;鉴定人对于与案件或当事人具有利害关系的,应当进行回避,因此,其对相关问题的证明更具有客观性,更具有说服力。
2.从律师伪证罪的客观行为表现来看,其鉴定人应当属于《刑法》第306条的证人范围。律师伪证罪的客观行为表现为“毁灭、伪造证据,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威胁、引诱证人违背事实改变证言”。即如果律师威胁、引诱证人违背事实改变证言,则有可能构一成律师伪证罪,那么,如果律师威胁、引诱证人违背事实改变鉴定结论,是否构成伪证罪?本文认为,两者之间对于犯罪客体的侵害并无实质差别,如果一项作为犯罪处理,另一项不作为犯罪处理而进行区别对待的话,也有违刑法的平等原则。
综上所述,鉴定人和普通证人之间的区别仅在于其掌握的知识不同,二者的陈述无论在逻辑学上还是在心理学上,无论在诉讼地位上还是在法律意见上,都没有本质的差异[20]。因此,将“鉴定人证人化”对于我国法治化发展进程的推进,对于解决鉴定结论存在的诸多困境,对于律师伪证罪的正确认定都具有重要意义。
六、刑事诉讼中见证人之证人资格
见证人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对侦查人员的侦查活动内容进行见证的人,主要包括勘验、检查的见证人,搜查的见证人,扣押物证、书证的见证人。见证人的选择只要与案件无关联即可,因此具有一定的随意性。但是,一旦选定,一方面,其对于证明侦查机关或人员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以及具体内容如何,就具有同证人一样的不可替代性;另一方面,其是“知道案件情况,能够明辨是非和正确表达的人”。因此,对于刑事诉讼中的见证人,同样具有证人资格。律师如果威胁、引诱见证人违背事实改变证言,符合律师伪证罪的客观构成要件。
综上所述,无论从理论上还是从立法实践上来看,单位均不具备证人之资格。然而,同案被告人、生理、精神上有缺陷和年幼的人、警察、鉴定人以及见证人,由于其具有同证人作证相同的本质特征,如果将其排除在律师伪证罪的对象范围之外,显然与刑法平等性的实质内涵相违背。因此,律师通过威胁、引诱等手段获得违背事实的证言,在符合律师伪证罪其他构成要件的前提下,应当受到刑事追诉。
【作者简介】
王永杰,单位为华东政法大学。
【参考文献】[1]刘爱军。伪证罪主体中证人范围的界定[J].科技创业月刊,2005,(1) :131.
[2]王霞。刑事证人资格若干问题研究[D].中国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
[3]李忠强,黄旭能。证人思辨—以刑事诉讼为视角[G]//何家弘。证据学论坛(第三卷),北京:中国检察出版社,2001:372.
[4]美国刑事诉讼规则与联邦证据规则[M].卞建林,译。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6:24.
[5]法人人格否认[EB/OL ].[2010-12-20].http://baike. baidu. com/view/4393686. htm.
[6]崔敏。刑事证据理论研究综述[M].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90: 141.
[7]陈光中,徐静村。刑事诉讼法学[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 206-207.
[8]何家弘。证人制度研究[M].北京:人民法院出版社,2004:76-77.
[9]最高人民检察院公诉厅。公诉案件证据参考标准[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6:20.
[10]樊崇义。证据的审查判断与提高出庭公诉水平[G]//何家弘。证据学论坛(第14卷)。北京:法律出版社,191-192.
[11]连峰,梅爱民。论被告人供述的证据价值[J].法学评论,1993,(1):38.
[12]陈光中,严瑞。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修改建议稿与论证[M].北京:方正出版社,1995:118.
[13]赵秉志。妨害司法罪研究[M].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94:109.
[14]中国政法大学刑事法律研究中心。赴英考察报告[G]//陈光中,江伟。诉讼法论丛(第二卷)。北京:法律出版社,1998:373.
[15]李智华。伪证罪研究[D].全国优秀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
[16]柯耀程。司法警察人员在刑事诉讼程序上证人资格问题研究[J].警学从刊,1986,(9):75-80.
[17]王超。从一起案例看警察能否构成伪证罪的犯罪主体[J].法学论坛,2003,(1):22.
[18]陈杰人。中国首次让刑事案件侦查人员出庭作证[G]//何家弘。证人制度研究。北京:人民法院出版社,2004:75.
[19]常恕蛟。伪证罪研究[D].中国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
[20]宫万路。鉴定人制度比较研究[G]//何家弘。证据学论坛(第一卷)。北京:中国检察出版社,2000: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