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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时代的女性隐私权保护:法经济学的视角

  

  总之,现代信息技术的出现和普及完全改变了个人隐私的获取和传播的方式,而互联网的巨大力量则使每一个被透露了隐私的人处于极其不利的社会环境中,而女性无疑是这种巨大力量最容易伤害到的牺牲品。和互联网出现之前的社会相比,这种不利的环境对个人来说几乎是毁灭性和不可改变的。从这一点上来说,在互联网上透露他人隐私的行为几乎是将他人的隐私判了死刑,其后果的严重性要远远超过传统的侮辱诽谤等小范围的隐私传播方式。而由于其不可挽回的严重后果可能会对受害人造成更加严重的打击。从这些方面来考虑,传播隐私的行为对他人的伤害比其他的伤害个人名誉的行为如侮辱罪、诽谤罪有过之而无不及。而对偷窥、偷拍、窃听他人隐私的行为如果缺乏打击,使其蔓延开来将会造成女性的普遍恐慌。在这个视角下,确立对侵害他人隐私行为更严厉的刑事处罚是合理的。否则我们只会见到中国成为侵害女性隐私的天堂,因为在这里侵害女性隐私的法律成本是最低的。


  

  如果说在1997年刑法修改的时候,高科技的便携式拍摄影音设备还不普及,中国的现代信息产业还刚刚起步,立法者还无法理解现代高科技设备和网络信息技术将会如何改变我们的生活,影响我们的权利的话,那么今天,在几乎每一个中国人都被现代高科技信息网络连接的时代,已经用不着太多的理论分析我们就可以切身感受到隐私的严格保护对于每一个现代中国人来说是多么重要的权利。而我国目前对隐私立法的保护的确是落后于现实需要,这个问题应该引起法学界足够的重视。


【作者简介】
李锦辉,单位为西南政法大学。
【注释】诸如“海南艳照门”,“章子怡艳照门”,“双流机场艳照门”“法官艳照门”等等。
见《上海女大学生教室做爱被偷拍,跳楼自杀》。在google中输入该题目,仍然可以找到7千多条搜索结果。很多都附有死者的图片和当时被偷拍的截图。
《男子不满女友提分手将其裸照传上网》【EB/OL】. 2007-10-09 http,//news. ifeng. com/society/ 2/200709/0929_344_243206. shtml;又如《男子将前女友裸照发布网上污蔑其为性工作者》【EB/OL】 .2009-02-21 http://www.iyaxin.com/news/ content/2009-02/21/content-712270. him.
《新加坡南洋理工学院校花性爱短片丑闻的女主角自杀身亡》 2006-03-29 http://bbs. ifeng. com/viewthread. php? tid =1899384&extra = page % 3 D523.
当然,这只是局限于类似于香港“艳照门”的照片。很多同样可以造成精神损害但达不到淫秽标准的隐私照片就不能用传播淫秽物品罪来制裁。这是我国隐私保护立法的一个漏洞。
《香港周刊偷拍阿娇换衣服疑镜头藏入墙柜》【EB/OL】. 2006-8-23 http: //dqnews. zjol. com. cn/gb/node2/node2/nodeO5Ol/Html/2006823154740-1. html.
《台湾针孔偷拍无处不在女士试穿泳衣竟上色情片》 . . http://news. torn. com/1020/2825/2005216 -1858481. 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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