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城镇的街道居民委员会,农村的村民委员会,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要重视发挥家庭在青少年教育中的特殊作用,把热爱祖国作为开展五好家庭、文明家庭活动和文明市(村)民教育的重要内容。
19.要针对青少年的特点,注意运用影视、书刊、音乐、戏剧、美术、故事会等形式,为广大青少年提供丰富、生动的爱国主义教材。各地区和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宣传部、国家教委、广播影视部、
文化部《关于运用优秀影视片在全国中小学开展爱国主义教育的通知》(教基[1993]17号),并将这些优秀影视片纳入教学、教育计划,扎扎实实做好放映、观看、宣传、教育工作,坚持不懈地抓下去。企事业单位、乡村、部队也要利用优秀影视片,对青年职工、农民、战士进行爱国主义教育。
四、搞好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建设
20.各类博物馆、纪念馆、烈士纪念建筑物、革命战争中重要战役、战斗纪念设施、文物保护单位、历史遗迹、风景胜地和展示我国两个文明建设成果的重大建设工程、城乡先进单位是进行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场所。各级党委宣传部门要遵照当地党委和人民政府提出的要求,会同教育行政部门、共青团组织和文化、文物、民政、园林等部门确定一批教育基地。城乡基层单位和共青团组织,要积极利用基地开展教育活动。学校应将这类教育活动列入德育工作计划。
21.各级民政、文化、文物部门和各类专业博物馆、纪念馆,要继续贯彻落实1991年中央宣传部等部门联合下发的《
关于充分运用文物进行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的通知》,组织接待好青少年参观、瞻仰活动,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确定为收费参观的教育基地,对学校组织在校师生参观要免收费用。各个展出单位都应建立和培养一支有较高素质的讲解队伍。
22.被确定为教育基地的重大建设工程、城乡先进单位,要把对青少年进行爱国主义教育作为本单位应尽的光荣义务,主动、热情地配合有关单位,组织接待好青少年参观学习活动。
23.各地的自然风光、文物古迹、名胜景点能够激起人们对祖国壮丽河山和悠久历史文化的热爱之情,要注意发挥这方面优势,寓爱国主义教育于游览观光之中。各旅游景点、自然保护区的导游讲解、文字说明、宣传材料都应包含爱国主义教育内容。各级旅游部门要特别注意树立导游人员的爱国主义宣传意识,加强这方面的教育和培训,充分发挥导游人员和旅游景点在爱国主义教育中的作用。
24.在建设“万里边境文化长廊”中,要注意把文化工程建设和思想道德建设、爱国主义教育紧密联系起来,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使之成为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阵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