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进行爱国主义教育,需要提倡必要的礼仪,特别要提倡有助于培养对国旗、国歌、国徽崇敬感的必要礼仪,增强人们的爱国主义情感。
30.国旗是国家的象征和标志,任何组织和公民都要遵守《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凡属《
国旗法》规定应当升挂国旗的单位和场所,必须依法严格执行升旗制度。凡属《
国旗法》规定可以升挂国旗的单位和场所,要积极创造条件,升挂国旗。
31.应当大力提供在县级以上地方党委和人民政府的重要会议室、重要会场,严肃、认真、规范地插挂国旗。全日制中小学,应根据
国家教委《关于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严格中小学升降国旗制度的通知》,坚持升降国旗的制度。学校在开学典礼、毕业典礼、运动会等大型集体活动中提倡举行庄严、隆重升旗仪式。提倡各地组织年满18周岁的公民举行对国旗宣誓的成人仪式。有条件的大中城市,国庆节等重要节日可以在城市中心广场举行隆重升旗仪式。
32.唱国歌是公民表达爱国情感的一种神圣行为,在升国旗仪式和大型集会等活动中,要奏国歌,而且要提倡齐唱国歌。奏、唱国歌时应庄严肃立。在国际体育比赛的颁奖仪式上,升中国国旗、奏中国国歌时,运动员要向向国旗肃立,唱国歌。
33.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规定,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及其会议厅,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及其审判庭,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外交部及驻外使领馆,出入境口岸适当场所,应当悬挂国徽。乡镇人民政府也应悬挂国徽。
34.成年公民和小学三年以上学生都应当会唱国歌,并能理解国歌的内容和国旗、国徽的涵义。
七、大力宣传爱国先进典型
35.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必须加强典型宣传,发挥榜样的示范作用。中国历史上涌现过无数的著名爱国者、民族英雄、革命先烈、杰出人物,新中国成立以后又涌现出了许许多多的英雄模范人物,各种新闻传播媒介要经常对他们进行宣传介绍。要配合革命领袖、革命先烈、著名爱国者的纪念活动及时组织发表和播出纪念文章和歌颂、宣传他们事迹的文艺作品、文艺节目。提倡在大中小学的教室、图书馆、礼堂等场所,悬挂为中华民族的发展作出杰出贡献的领袖、先烈和名人的画像、诗词、格言。企事业单位和街道、乡村的文化站、俱乐部等公共活动场所也可以贴挂一些本地区、本行业、本单位、本部门著名劳动模范的画像、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