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政策法规局
调查研究国家投融资方针、政策及其实施情况,调查研究国家投资体制和金融体制改革并提出本行的实施意见,负责起草有关法规和重要文件,负责处理本行法律事务。
(三)综合计划局
调查研究国家固定资产投资资金总量和投资结构的情况,负责本行资金总量的控制和平衡并汇总编制中长期和年度资金总收支计划,负责组织贷款利率的制订工作,汇总编制项目资金配置计划,负责年度计划执行中对贷款项目的资金协调、平衡、调整,负责本行经济活动的统计分析,协调项目评估工作。
(四)财会局
负责财务会计管理工作,组织会计核算并办理结算业务,制订财务管理办法,接受委托负责本行国有资产的监管,负责本行的税务事宜,编制财务收支计划,负责成本管理,审查、汇总、编制各类会计报表决算,负责帐户的日常管理,编制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五)资金局
负责国内资金筹集工作,调查研究分析国内资金形势和金融市场动态,拓宽国内筹资渠道,参加编制中长期和年度筹措国内资金计划,负责落实资本金和其他财政性资金到位,组织债券的发行、兑付工作,组织资金回收工作,负责资金的头寸管理,办理其他资金业务。
(六)国际金融局
负责向国外筹集资金,参加编制中长期和年度筹措利用外资计划,负责对本行配置内资的利用外资项目的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机构贷款的转贷并参与项目的谈判、签约以及监督执行和贷款回收工作,负责本行在国外发行债券工作,研究国际金融动态、市场行情,拓宽国际融资渠道,指导本行驻外机构的业务工作,办理经批准的其他国际金融业务。
(七)煤炭石油信贷局
参加编制煤炭、石油行业中长期和年度项目信贷计划,负责对煤炭、石油行业的贷款项目进行贷款条件评审和财务评估并提出项目选择、资金配置意见和评估报告,参加项目初步设计与概算的审查,负责项目贷款合同的谈判、签约、执行与实施,参与竣工验收、总结评价,负责贷款本息的回收工作,负责对代理行代理的有关业务进行监管,负责有关部门专项建设基金和资金安排的监督工作。
(八)电力信贷局
参加编制电力行业中长期和年度项目信贷计划,负责对电力行业的贷款项目进行贷款条件评审和财务评估并提出项目选择、资金配置意见和评估报告,参加项目初步设计与概算的审查,负责项目贷款合同的谈判、签约、执行与实施,参与竣工验收、总结评价,负责贷款本息的回收工作,负责对代理行代理的有关业务进行监管,负责有关部门专项建设基金和资金安排的监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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