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建设几个重大问题的决定

  (七)发展党内民主,充分发挥全党的积极性。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现代化。社会主义民主的实质是人民当家作主,这种最广泛的人民民主同资产阶级民主有本质区别,也完全不同于不讲纪律和秩序的无政府主义。发扬党内民主必须推进人民民主,这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一条重要途径。发展党内民主是多层次、多方面、多途径的。党内民主要以实现党的纲领为目的,以引导、保护、发挥积极性为出发点,紧密结合党组织的职能和党员的权利、义务而展开。要鼓励党员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勇于探索,敢讲真话。从党的中央委员会到每一个支部,从领导机关的决策到在党的会议和党的报刊上参加政策问题的讨论,从党内选举到对领导干部进行评议、监督,都要充分发扬民主。
  决策民主化是发展党内民主的重要内容,也是实现决策科学化的前提。要建立健全领导、专家、群众相结合的决策机制,逐步完善民主科学决策制度。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要发扬民主作风,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集中起来,坚持下去的群众路线,充分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及时总结来自基层和实践的丰富经验。要倾听各方面的意见,包括反对的意见。党的上级组织作出同下级组织有关的重要决定,要听取下级组织的意见。
  发展党内民主必须切实保障各级党组织和党员的民主权利。要疏通和拓宽党内民主渠道,使党员对党内事务有更多的了解和参与。要把党的方针政策、指示决议,及时传达给下级党组织和党员。有些重要事情应该在党内先讨论,让党员早知道。党章规定的党员的各项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侵犯。要制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明确党员正确行使权利的原则和保障党员行使权利的措施。
  (八)加强民主基础上的集中,有力地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民主和集中是相辅相成、内在统一的。没有民主,就没有正确的集中。没有集中,就不能形成正确的路线方针政策,不能形成全党的统一意志。集中,就要集中正确的意见,使之成为多数人的共识,形成正确的决策,并坚决付诸实施。
  我国是幅员辽阔、人口众多的发展中国家,我们党面临着艰巨复杂的改革和建设任务。只有维护中央的权威,才能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才能保证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才能保障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逐步实现各族人民的共同富裕,实现社会主义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的共同发展。这是全党和全国人民的最高利益所在。党章规定,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四个服从”最重要的是全党服从中央。党的历史表明,必须有一个在实践中形成的坚强的中央领导集体,在这个领导集体中必须有一个核心。如果没有这样的领导集体和核心,党的事业就不能胜利。这是坚持民主集中制的一个重大问题。
  维护中央的权威,就是要保证中央的政令畅通,决定了的事情各方都要认真去办。在党的基本路线和总方针、总政策、总目标以及关系全局的重大问题上,全党必须与中央保持一致。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要模范地遵守国家的宪法和法律。各地、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全局观念,坚决贯彻执行中央的决议、决定,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工作,重大问题要请示报告。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