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关于援助甘肃省开展地震灾区地质灾害排查避险和调查评估工作安排意见的紧急通知
甘肃、内蒙古、福建省(区)国土资源厅、地矿(勘)局、各赴甘工作组: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重要指示,全力抗震救灾、防范次生灾害,支持灾后重建,调动和组织全国国土资源系统的技术力量,援助地震灾区开展地质灾害排查避险和调查评估工作,部决定从内蒙古、福建省(区)国土资源系统抽调人员援助甘肃省陇南市文县和武都区灾区开展地质灾害排查避险和调查评估工作。为做好这项工作,安排如下。
一、组织协调
国土资源部地质环境司、甘肃省国土资源厅组建专项工作协调小组,负责统一组织和协调内蒙古、福建省(区)赴甘地质灾害排查调查援助工作(附件2)。 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国土资源部地质环境司、甘肃省国土资源厅、甘肃省地矿局、中国地质调查局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组成,承担日常管理工作(附件2)。专项工作设立专家组,负责技术指导、检查、工作进展情况汇总和验收(附件2)。
二、险情排查任务
充分利用已有的地质灾害普查成果,结合遥感、航测资料开展应急排查。排查重点任务:
一是受灾地区城乡居民点和临时安置点是否遭受地质灾害威胁;
二是救援施工现场与人员住地是否安全;
三是公路、铁路等交通沿线是否有崩塌、滑坡隐患;
四是江河沿岸山体是否稳定。对查出的重大滑坡、崩塌等灾害隐患,要迅速提出防范预案,协助有关地方政府、部队或主管部门,设立专人监测或危险警示,落实防灾责任。对存在重大险情的,要立即向地方政府和抗震救灾指挥部报告,提出转移避让建议,协助做好有关避险防灾工作。全面开展灾区地质灾害调查评估。要在应急排查的基础上,对震后地质灾害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调查评估。调查评估的内容包括:地震次生地质灾害的基本情况、特征、造成的危害及其潜在的威胁、临时安置点和重要城镇的灾后重建选址建议等。开展应急地下水水源地评价工作。对存在饮水困难的临时安置点和灾区居民点,适时开展应急地下水源地的调查评价,为解决灾区群众的饮水安全提供依据。
三、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