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
(2008年第65号)
关于批准对桓仁山参、桓仁蛤蟆油、延边
黄牛肉、来凤漆筷、临潼火晶柿子
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
  根据《
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国家质检总局组织了对桓仁山参、桓仁蛤蟆油、延边黄牛肉、来凤漆筷、临潼火晶柿子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的审查。经审查合格,现批准自即日起对桓仁山参、桓仁蛤蟆油、延边黄牛肉、来凤漆筷、临潼火晶柿子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一、桓仁山参
  (一)保护范围。
  桓仁山参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以辽宁省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界定桓仁山参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的请示》(桓政〔2007〕57号)提出的范围为准,为辽宁省桓仁满族自治县现辖行政区域。
  (二)专用标志使用。
  桓仁山参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辽宁省桓仁满族自治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由国家质检总局公告批准。
  (三)质量技术要求(见附件1)。
  二、桓仁蛤蟆油
  (一)保护范围。
  桓仁蛤蟆油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以辽宁省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界定桓仁蛤蟆油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的请示》(桓政〔2007〕55号)提出的范围为准,为辽宁省桓仁满族自治县现辖行政区域。
  (二)专用标志使用。
  桓仁蛤蟆油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辽宁省桓仁满族自治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由国家质检总局公告批准。
  (三)质量技术要求(见附件2)。
  三、延边黄牛肉
  (一)保护范围。
  延边黄牛肉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以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划定延边黄牛肉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的通知》(延州政办函〔2007〕65号)提出的范围为准,为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延吉市、图们市、珲春市、龙井市、和龙市、敦化市、汪清县、安图县等8个县市现辖行政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