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公告
(第1048号)
  根据《
兽药管理条例》规定,我部组织修订了复方磺胺嘧啶混悬液等3种兽药产品质量标准,现发布修订后的产品质量标准、标签和说明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二○○八年六月十八日
  附件:
  修订质量标准产品目录
| 兽药产品名称 | 修订内容 | 
| 复方磺胺嘧啶混悬液 | 增加水产用适应症:用于淡水鱼气单胞菌、假单胞菌、弧菌、爱德华氏菌等引起的细菌性疾病,如细菌性败血症。 | 
| 盐酸赛拉嗪注射液 | 增加含量规格:2ml:0.2g | 
| 葡萄糖氯化钠注射液 | 增加包装规格:100ml:葡萄糖5g: 氯化钠0.9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