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一:“产品名称”栏--产品种类多不能按产品单位能耗考核的,可填写工序能耗、主要耗能设备、炉窑、站房的计划定额、实际单耗和等级标准。
注二:“等级标准”栏--填写企业所申报等级的能耗标准。
注三:“生产计划”“和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完成情况栏--由企业主管部门填写并盖章。
注四:“节能基础工作状况”栏--由企业节能主管部门填写。
关于行业制定先进能耗指标的说明
一、行业制定先进能耗指标,应以国家标准局颁布的“综合能耗计算通则”为基础,结合各部门的具体情况从严掌握。
二、世界先进能耗水平,系指同期或近期在国际上处于领先地位的国外公司(企业)的能耗水平,行业能耗水平处于世界前列的国家的水平,国际性专业组织推荐的行业先进水平,以及达到上述水平的我国能耗水平。
制定的能耗水平必须可比,除单位产品综合能耗外还可是单位产品单项能耗,或国际上通常使用的其他它能耗指标。
三、国内先进能耗水平和国内平均先进水平,均取行业中“七五”期间能耗水平排在前列的若干名企业能耗的平均值。企业数的取法如下:
企业数 国内先进能耗水 国内平均先进能耗
平取值企业数 水平取值企业数
50以下 5 10
50-100 10 20
101-200 20 30
201-400 30 40
400以上 40 50
四、凡因产品品种较多不能按每种产品单位能耗考核的,可由行业对企业生产过程中使用的主要耗能设备、炉窑、站房等,制定能耗等级指标,并同国家节能等级指标相对应,即定出特级、一级、二级的能耗指标。一个企业生产过程中使用的主要耗能设备、炉窑、站房有80%以上达到对应的能耗指标要求,该企业可进入对应的国家节能等级企业。
被考核的主要耗能设备、耗能机站消耗的能源应占全厂总能耗的75%以上。
五、行业在公布先进能耗水平指标的同时,应规定统一的计算口径和计算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