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以上情况,根据今年6月厦门反假货币工作会议的精神,现就今后如何进一步加强反假人民币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进一步提高对反假货币工作的认识。各级公安机关和银行系统的领导同志,要认真贯彻执行有关文件规定和厦门反假会议精神,充分认识假币危害的严重性和反假货币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把反假工作当一件大事来抓,列入各自的重要议程,真正树立起保护国家货币就是为经济建设服务的观念。
二、密切配合,加强部门、区域间的协作。反假币工作涉及面广,牵涉部门多,要实行地区间协作和公安、银行、海关、工商等部门之间的互相配合。特别是各级银行和公安部门更应密切协作,使反假币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
三、加强立法工作,将反假币斗争纳入法制轨道。各级银行和公安机关要注意搜集、整理有关假币犯罪的典型案例,提出对
刑法有关条款进行修改或解释的依据,以便有关部门对假币犯罪的法律规定及时作出修改或司法解释,从而有利于司法机关依法从重从快打击严重制贩假币的犯罪活动。
四、加强宣传工作,提高全社会的防假和反假意识。各级银行要多渠道、多层次地开展普及居民群众人民币常识的宣传工作,使全社会行动起来,从而防止假币混入流通领域。宣传要考虑群众习惯和承受能力,循序渐进,逐步让群众接受。为进一步做好宣传,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制定了宣传提纲,目的就是让普通群众掌握人民币的基本知识,以增强自觉的防范意识提高银行和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柜台人员和企事业单位一线工作人员的把关能力。宣传提纲下发后,各地可结合本地具体情况,因地制宜,采用多种形式进行有针对性的适度宣传。
五、建立反假信息联系网络,加强防范基础工作。各地应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建立起纵横交错的反假网络,以加强信息交流,提高反假工作效率。同时还应重视反假培训工作,做好年终反假工作总结,不断完善各项反假工作制度。
总之,各地银行、公安机关要提高对防假、反假工作的认识,强化协作意识,取得工商、海关等部门的支持和配合,采取积极有效措施,使防假、反假工作再上一个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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