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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阿拉尔塔河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公告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并豁免其要约收购义务的批复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阿拉尔塔河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公告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并豁免其要约收购义务的批复
(证监许可[2008]772号)


阿拉尔塔河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和《关于豁免要约收购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申请报告》及相关文件收悉。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我会对你公司公告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全文无异议。

  二、核准豁免你公司因国有股权无偿划转而持有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01,376,305股股份,导致合计控制该公司41.67%的股份而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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