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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关于一九九四年秋季和今后一个时期广交会改革方案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关于
           一九九四年秋季和今后一个时期
               广交会改革方案
  (1994年10月26日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文告(94)第29号)

  中国出口商品交易会(以下简称广交会),是创办最早的我国对外经济贸易交往的重要场所,也是展示我国改革开放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成就的主要窗口。自1957年举办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关怀下,在地方各级政府,特别是广东省、广州市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配合下,经过外贸战线广大干部职工的不懈努力,广交会越办越好,已经成为举世瞩目并具有国际影响的贸易盛会。因此,不但要坚定不移地把广交会办下去,而且要通过改革不断完善和提高,使之为增进我国同世界各国和地区的友谊,扩大开放,增加出口创汇,促进我国经济发展,发挥更大的作用。
  自1993年春季(第七十三届)广交会开始,实行主要由省市组团,按省市交易团设馆的重大改革。实践证明,广交会的组织形式适应了当时外贸体制改革的需要,调动了省市等有关方面的积极性,进一步促进了出口成交,改革是成功的。另一方面,也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
  (一)按省市交易团设置展馆,在布展方面缺乏整体性和规范化。45个交易团各自组馆,各展馆布展小而全,甚至各摊位的展品都是大同小异,因此展品分散,雷同和重复的情况严重。这不但不利于外商成交谈判和广交会办展水平的提高,而且还加剧了摊位的紧张状况和行业协调的难度。
  (二)交易会展馆导向系统和路标虽已得到加强和改善,但因交易团的位置由抽签方式确定,且每年变动,致使外商寻找困难,颇有“老马不识途”的抱怨,因而影响成交。
  (三)随着获得进出口经营权企业的不断增加,要求参加广交会的单位越来越多,广交会展馆摊位的供需矛盾日益突出,亟待解决。
  为解决上述问题,进一步办好广交会,更好地适应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的新形势,在总结前段改革的基础上,经认真研究并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现确定1994年秋季和今后一个时期广交会的改革方案如下:
  一、改革的目标和原则
  改革的目标是:根据建立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进程和深化外贸体制改革的要求,逐步把广交会办成既保持其传统特色,又符合国际贸易规范的,高水平、高档次、文明经商的国际精品博览会。为此,参展单位应为具有相当经营规模和实力,信誉好、整体素质高的企业;展样品应是代表参展企业的骨干商品或企业所在行业先进技术和工艺水平的名优新特出口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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