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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关于一九九四年秋季和今后一个时期广交会改革方案

  改革的原则是:
  (一)不断提高广交会整体办展水平和档次,集中反映我国改革开放成就和经济技术发展水平,展示我扩大对外经济贸易交流的巨大潜力和广阔前景。
  (二)充分发挥省市和行业进出口商会(以下简称商会)协调管理的作用,进一步调动各有关方面提高办展水平的积极性。
  (三)方便客商业务联系和洽谈,便于大会协调管理,促进出口成交。
  (四)实行科学化、规范化布展,避免展样品雷同、重复、分散摆放,更加合理、有效地利用现有展场。
  二、改革方案的主要内容
  广交会仍由外经贸部和广东省人民政府领导和组织。在组展方式上,实行省市组团,商会组馆,馆团结合。行业布展。
  (一)省市组团。即主要按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组建交易团,由外经贸厅、委负责组团。五个经济特区仍联合组成特区交易团,由有关特区外经贸部门轮流组团。中央部委外贸(工贸)公司分别组建三个交易团:(1)外贸总公司交易团,由外经贸部所属各外贸公司组成,由成员公司轮流组团;(2)联合交易团,由国务院及有关部委所属工贸公司组成,由成员公司负责组团;(3)三鼎交易团,由三鼎贸易中心归口管理的工贸公司组成,并由三鼎贸易中心负责组团。共45个交易团。
  交易团是广交会的重要组织形式。各类外贸(工贸)公司(企业)必须按其所在行政区域或系统参加交易团,并作为交易团成员参加广交会。
  (二)商会组馆。发挥商会行业服务协调作用,由商会负责组馆,担任馆长,对馆内有关业务进行协调和管理。
  (三)馆团结合。发挥组团和组馆单位两方面的作用,相互配合,共同做好广交会有关成交、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组团单位主要负责抓好本交易团出口成交,按参展资格条件对参展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具体分配摊位,对参展单位及人员进行管理,并负责交易团会务事项;组馆单位根据广交会改革和广交会工作需要负责和参与有关工作,包括对参展单位进行资格复核,对参展商品进行审查,对各交易团摊位数量分配办法提出建议,对出口商品成效业务进行协调,促进出口成交,负责馆内各参展单位摊位位置的协调和安全保卫工作等。
  组团、组馆单位要根据上述职责分工,并结合实际情况,分别制定各自的具体工作规程和办法。
  (四)行业布展。即按商品类别设置广交会展馆和布展。
  1、按商品大类,设置食品土畜、轻工工艺、纺织服装、五矿化工、医保、机电等六个行业展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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