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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关于一九九四年秋季和今后一个时期广交会改革方案

  2、凡商品特征比较突出、参展数量较多、成交量较大又宜于集中的商品,均在行业展馆下设专项商品展区。
  3、各参展单位根据一业为主、多种经营的原则,突出重点经营品种和名牌商品,自主选择行业馆及专项商品展区。各行业馆和商品展区的面积和位置,根据各交易团的申请和场地情况确定。
  4、各交易团在各行业馆(商品展区)的位置,采取抽签确定办法。
  (五)提高办展水平和档次,维护和改善广交会秩序。
  1、加强对参展单位资格审查,择优筛选档次高、经营规模大、信誉好的各类外贸(工贸)公司、有外贸经营权的生产企业以及外商投资企业等参展。
  2、加强对参展商品的审查,维护广交会的良好信誉。参展商品应是高质量、上档次的商品,尤其鼓励技术先进、附加值高的机电产品参展。严禁假冒伪劣商品参展,严禁商标侵权。
  3、整顿和改善展馆秩序,确保广交会的良好成交环境。展馆(展区)设置要科学化、规范化,避免展样品雷同、重复。摊位设置,不得占用展馆通道和公共场所。严格控制进馆人数,尤其要限制临时进馆人数。
  4、提高广交会整体布展水平。展馆布展要有整体性和统一性,各行业馆及专项商品展区的布展,要能体现和反映行业和商品特点。
  (六)中国对外贸易中心(集团),作为广交会承办单位,要做好广交会展馆的布展工作,提高办展水平和档次,不断改进和加强各项服务工作。
  附件:一、关于组团单位、组馆单位及承办单位主要职责
     二、行业馆及商品展区设置
     三、关于摊位分配及各展馆面积、位置的确定办法
     四、中国出口商品交易会参展单位资格审查办法

  附件一   关于组团单位、组馆单位及承办单位的主要职责

  一、组团单位
  (一)负责抓好本交易团出口成交,尤其是涉及本地区大宗商品的出口成交,协调本交易团参展单位的出口成交业务;
  (二)负责按参展资格条件对本交易团参展单位进行资格审查;
  (三)具体分配本交易团参展单位摊位数量;
  (四)对本交易团参展单位及人员(正式代表和临时代表)进行管理,负责有关会务事项;
  (五)统一安排本交易团代表(正式代表和临时代表)参会,并为其办理进馆证;
  (六)负责抓好本交易团的思想政治工作,处理涉及本交易团参展单位和人员的安全保卫事项。
  二、组馆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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