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行业准入
  根据未来5年我国及世界大豆产量增长前景,从生产规模、行业垄断、外商投资管理、资源节约、环保要求、循环经济等方面,制定大豆油脂加工业准入标准。
  (一)项目核准
  按照国务院关于固定资产投资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企业资格
  从事大豆油脂加工的企业必须具备一定的经济实力和抗风险能力,现有净资产不得低于拟建项目所需资本金的2倍,总资产不得低于拟建项目所需总投资的2.5倍,资产负债率不得高于60%,项目资本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省级金融机构评定的信用等级不低于AA级。
  (三)行业竞争
  大豆油脂加工业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产业,适度公平竞争有利于形成良好的产业发展环境。企业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规定,不能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或达成垄断协议,扰乱市场秩序。
  (四)外商投资管理
  大豆油脂加工项目按照《
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执行。外商兼并、重组国内油脂加工企业,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外商投资的法律法规及外商投资产业政策办理。
  (五)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
  新建和扩建项目的能耗、水耗达到专栏2和专栏3的要求。烟尘、粉尘、废水污染物等排放要求达到相关国家或地方标准。
  专栏2 大豆与大豆油加工相关能耗消耗标准
| 消耗项目  | 吨产品消耗指标 | 单位  | 
| 大豆初榨  | 水  | ≤0.35  | 吨(循环水补充) | 
| 电  | ≤30.00  | 千瓦时  | 
| 煤(标)  | ≤90.00  | 公斤  | 
| 溶剂(工业己烷) | ≤1.4  | 公斤  | 
| 油脂精炼  | 水  | ≤0.80  | 吨(循环水补充) | 
| 电  | ≤21.00  | 千瓦时  | 
| 煤(标)  | ≤46  | 公斤  | 
| 白土  | ≤18.00  | 公斤  | 
| 柴油  | ≤4.00  | 公斤  | 
| 大豆分离蛋白  | 电  | ≤1400  | 千瓦时/吨  | 
| 煤  | ≤2500  | 公斤/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