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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政法干部队伍建设的决定>建设一支高素质法官队伍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各级人民法院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学习计划,周密安排,严格要求,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采取办短训班、组织生活会、干部分期分批进党校和开展各种有针对性的学习教育活动等办法,将政治理论学习落到实处。
  2.加强政治、纪律和作风教育。人民法官要讲政治,提高政治敏锐性,与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一致,决不允许发表与中央的决定相反的言论、散布与中央路线、方针、政策相反的意见,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要严格执行党和国家的政策、法律、法规,遵守党的纪律和审判工作纪律,决不允许以权谋私,徇私枉法,贪赃枉法,要用自己的言行,维护法律的权威,树立法院的良好形象。要有良好的作风,公正司法,热情服务。要把保护人民利益放在首位。要发扬人民司法工作的优良传统,注意工作方法,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
  3.加强职业道德教育。要结合法院审判工作的实际,深入持久地广泛开展以强化公正司法意识为主要内容的职业道德教育,教育广大法官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模范遵守法官法和各项廉政建设的规定和要求,自重、自省、自警、自律,廉洁执法,拒腐防变,树立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的思想。通过开展“争创人民满意的好法院,争当人民满意的好法官”等活动,力争使法官队伍的思想作风和精神面貌有一个根本转变。各级人民法院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要求,结合本地区、本法院的实际,制定规划,注意培养典型,总结推广经验,认真组织实施。
  4.切实改进思想政治工作。各级人民法院要加强调查研究,认真探索新形势下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的特点和方法,不断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思想政治工作要紧密围绕党和国家的大局,引导广大法官提高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的自觉性,模范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把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作为人民法院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的重点,充分调动法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注重实效、抓好落实。要加强机关和基层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充分发挥工、青、妇等各种组织的作用,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
  二、全面提高法官队伍的业务素质
  5.认真落实全国法院干部教育培训规划。抓好大专学历教育和大专层次的专业证书教育的收尾工作。2000年底前所有法官必须具有大专以上文化专业水平(少数边远贫困地区除外),并达到规划确定的其他各项指标。各级人民法院要处理好工学矛盾,有组织、有计划地安排法官参加“专升本”教育和推荐优秀法官攻读研究生等高学历(学位)。要采取送出去、请进来等方式为法官学习财税、金融、证券、外语、计算机等专门知识创造条件。力争在几年内多培养一些理论素养高、业务能力强、精通法律的专业人才,以适应审判工作发展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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