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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门或分部门
 | 1.商业服务 |  | F.其他商业服务 |  | 会议服务和展览服务(CPC87909) |  | 具体承诺 | 允许香港服务提供者在北京市、天津市、重庆市和浙江省设立的独资、合资或合作企业,试点经营出国展览业务⑤,参展企业应为在该省、市注册的企业。 | 
 | 部门或分部门
 | 4.分销服务 |  | A.佣金代理服务(不包括盐和烟草) B.批发服务(不包括盐和烟草)
 C.零售服务(不包括烟草)
 D.特许经营
 |  | 具体承诺 | 对于同一香港服务提供者在内地累计开设店铺超过30家的,如经营商品包括药品、农药、农膜、化肥、植物油、食糖、棉花等商品,且上述商品属于不同品牌,来自不同供应商的,允许香港服务提供者以独资形式经营。⑥ | 
 | 部门或 分部门
 | 6.环境服务(不包括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检查) |  |   A.排污服务(CPC9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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