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 切实加强领导,把村镇建设摆上议事日程。应当看到,搞好村镇建设,是一项意义重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广大村镇既是亿万农民生活的场所,又是农工副业的生产基地,有计划、有步骤地把它们建设好,对于活跃农村经济,促进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都有非常重要的作用。而安排村镇各项设施的建设,又涉及农村各行各业,如何通观全局,权衡利弊,区分缓急,协调发展,是一个很复杂的问题。因此,需要各级政府认真把这件大事抓起来,并指定一位主要领导同志负责,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建议一九八二年各县的人民代表大会,都把村镇建设问题作为一项主要议题,讨论一次,作出决定,监督实行。
第二, 抓紧制订村镇建设法规 ,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各地要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对社员宅基地、“专业户”生产场地、社队企业和各项公共设施用地,以及规划设计审批制度、各项建设管理办法等,都要尽快作出规定。这次会议讨论修订的《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经批准下达试行后,在村镇建设用地方面就基本上有了章法。各地还可以结合当地的具体情况,制定一些补充规定和实施细则,以便把村镇建设的一套法规逐步建立健全起来。
各省、市、自治区人民政府 ,对社员宅基地的标准 ,可根据山区、丘陵、平原、牧区、城郊、集镇等不同情况,分类规定控制指标。县级人民政府按规定的控制指标,根据当地的人口、土地、家庭副业、民族习俗等,具体确定当地宅基地的面积,并报上级政府备案。社员建房和村镇建设用地,必须履行申请审批手续。集体划给社员的宅基地,社员可长期使用,所有权仍归集体,严禁买卖,出租和违法转让。社员不得在自留地(山)、饲料地和承包的土地上建房、开矿、葬坟和毁田打坯、烧砖瓦。
第三, 大力抓好村镇规划,合理安排各项建设。现在,有些地方虽然已经出现了一些规划和建设都比较好的新村镇,但从全国来看,绝大多数地方还没有把规划工作抓起来。会议要求,从现在起,发动各地用二、三年时间,分期分批把村镇规划搞出来,并于一九八二年开展一次村镇规划竞赛,评选优秀方案,推动这项工作。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社队土地利用规划要先行一步,合理确定村镇布点。编制村镇规划要做好调查研究,充分利用农业资源调查和农业区划的成果,弄清当地自然资源、气象、水文、地质和社会经济状况;要实行远近期结合,以近期为主;要重视技术经济分析,进行不同方案的比较。规划可以先粗后细,首先解决合理布局、控制用地的问题,然后再进行详细的规划。这件事办好了,就为全国的村镇建设奠定了一个好的工作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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