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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和国家民族政策宣传教育提纲

  为照顾少数民族在饮食、丧葬等方面的特殊需求,国家专门作出了相关的规定。为防止发生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问题,党和政府对新闻、出版、文艺、学术研究等有关单位和从业人员提出明确的要求。刑法专门设有“非法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罪”,对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行为可以进行刑事处罚。为保障少数民族欢度本民族节日的权利,民族自治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按照有关少数民族的习惯规定放假办法;少数民族职工参加本民族重大节日活动,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放假,并照发工资。国家尊重和保障少数民族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的权利。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或不信仰宗教的公民。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对于保障民族平等具有特殊的重要意义。风俗习惯是构成民族特点和民族差异的重要标志,尊重民族风俗习惯,就是尊重民族感情;尊重民族感情,必须尊重民族风俗习惯。风俗习惯的保持或改革,都应该由本民族成员自己去决定,别的民族和个人不得干预,更不能以行政命令强迫改革。

  9.民族团结,是解决我国民族问题的重大原则。加强民族团结,就是要搞好民族关系,促进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增强中华民族的凝聚力。党和国家采取各种有力措施,不断加强各民族的大团结。大力加强“三个离不开”的宣传教育,全面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依法保障城。市和散居少数民族群众的正当权益,加强对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员的服务和管理。充分发挥少数民族干部、民族宗教界代表人士在协调民族关系、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中的重要作用。

  坚持维护人民利益、维护法律尊严、维护民族团结、维护国家统一的原则,妥善处理影响民族团结的问题。我国现阶段民族之间的矛盾和影响民族团结的问题基本上属于人民内部矛盾,处理这类矛盾和问题,必须讲原则、讲法制、讲政策、讲策略。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是什么问题就按什么问题处理。建立健全处理影响民族团结问题的长效机制,努力把各类突发事件解决在当地、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维护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必须旗帜鲜明地反对和抵制国际敌对势力打着“民族”、“宗教”、“人权”等旗号对我国进行的西化、分化活动,必须严密防范和坚决打击民族分裂势力、宗教极端势力、暴力恐怖势力通过各种手段对我国进行的渗透、破坏活动。

  10.民族区域自治,是解决我国民族问题的基本政策,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我国的民族区域自治,是在国家集中统一领导下,在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建立自治地方,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目前,我国已建立一百五十五个民族自治地方,包括五个自治区、三十个自治州、一百二十个自治县。此外,还建立了一千一百七十三个民族乡,作为民族区域自治的重要补充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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