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其他新情况新问题的调研。在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出台后,积极开展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的专题调研工作。根据具体需要,召开几次专题研讨会,讨论知识产权审判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或难点问题,以会代训。跟踪立法动态,开展前瞻性研究。积极参与
专利法、
商标法等法律的修改工作,结合审判实际,对有关问题进行应对性研究,提高工作的主动性和预见性。
三、队伍建设和廉政建设工作
10.健全审判组织,充实工作人员。为保障各项工作职责的切实履行,努力健全审判组织,在争取院有关主管部门的支持下,选调一些审判作风好、办案水平高、研究能力强的审判骨干,加强本庭的审判力量。
11.加强业务培训,提高综合素质。强化学习意识,加强学习培训,使全庭人员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为高质量高效率地完成本庭的工作任务提供保障。积极配合完成国家法官学院的培训任务,与国家知识产权局培训中心合作举办基层法院知识产权法官培训班,并结合新法律和司法解释的颁布实施,举办两期知识产权审判人员业务研修班或者以会代训,学习贯彻知识产权法律、司法解释和司法政策;提升全国知识产权审判队伍的业务素质。
12.发挥支部作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开展多种形式的政治学习和思想教育,不断提高队伍的政治觉悟和道德修养,保持优良的工作作风和思想状态。恪守法官职业道德和审判纪律,自觉维护人民法官的形象和声誉。
四、加强对外交流和宣传,树立知识产权审判的良好形象
13.进一步做好裁判文书上网工作,全面落实透明度原则。落实院领导指示精神,完善全国法院系统知识产权裁判文书上网工作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建立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信息员制度,确保各级法院都有专人负责审判信息的统计报告及生效裁判文书的上网工作,及时更新信息动态。为抓好知识产权生效裁判文书上网工作,拟召开一次全国性的会议,研究完善有关制度和工作机制,布置相关工作。
14.加强对外交流,掌握最新动向。根据有关调研工作的需要,进一步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开展形式多样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在调研、指导规范行政授权、确权行为案件审判、确权纠纷的裁判标准的基础上,与专利复审委员会、商标评审委员会进行比较深入的交流、沟通,统一认识,规范做法,提供司法建议。积极开展对外交流,拟在5月份与欧盟合作召开一次专利与商业秘密侵权判定标准的国际研讨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