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面讲的是关于民一庭十六字的办案规则。在这十六字规则之外,我还要讲一个问题就是要加强把关。我们审判长指定制度改革后,很多案件审判长签发,调解或调撤的案子由审判长签发是没有问题的。我个人认为一审判决的案子应由庭长、院长来把关,因为判决的案件可能上诉,庭、院长应当掌握情况,予以把关。二审中维持的案子庭长应当把关,改判的案子院长应当把关。因为我们的判决是代表一级法院的,这是强调办铁案,加强监督的重要一环。院长、庭长在把关的时候除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外,还要从审判监督的角度来审视,“有无硬伤,有无软肋”,如果审监庭要改会从哪些方面下手,裁判下发后是否能案结事了,院长、庭长就要把这个关,这是民一庭办铁案的好办法。经过审查没有问题才能签发出去。这样虽然会增加些工作量,但会发现很多的问题。有些疑难问题,我们可以在庭长会议上、审判长联席会议上,一起来研究,其目的是为了办铁案。我刚才讲的那十六字规则的前提和结果都是为了办铁案、案结事了和定分止争。民一庭审理的案件在法院全部案件比例中占的比例较大,并且涉及广大群众利益。民一庭系统能够做到办铁案,案结事了,是对国家的重大贡献,对社会稳定的重大贡献,也是对构建和谐造社会的重大贡献。
四、关于立足中国国情进行审判的问题
中国的国情造就了中国的审判法官、审判制度,我们一切工作不要忘了是在中国这块土地上。在中国国情下,中国法官要讲政治、讲大局、懂业务、会管理,要进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要服从于政治,要了解大局,理解大局,才能服务于大局,要不断对广大法官进行大局意识的培养和教育,坚决纠正不懂大局、不顾大局的现象。中国的国情不是法官独立审判,而是法院独立审判,而且监督是多方位的。每一级法院都是有党组的,也就是说都是在党的领导下、在人大的监督下。所以在这种情况下,我们的院长、庭长就要考虑好定位,定好位才能更好地完成工作任务。中国国情的另一特点就是要讲和为贵、中庸之道,我们在孔孟之乡更能够体会到和为贵、中庸之道有多么的重要。我们现在在民事审判中强化调解,在行政审判中探索协调新思路,尝试对刑事自诉和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调解,推行执行和解制度等,实际上也是和为贵、中庸之道在司法实践中具体的体现。我们强调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统一也是中国国情的需要。
最后,对我们在座的分管院长、庭长提两点要求,一是对民一庭的干部要爱护。从政治上爱护,不能出现廉政方面的问题,我希望我们山东民一庭的法官能够经得起诱惑和考验,一定要有廉洁意识,做到“执法如山,清廉如水”,院长、庭长有责任通过各种警示作用,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经常敲打没坏处;二是对民一庭法官的进步要关心,表现好的要力荐,该晋级的一定要晋级,应该提拔的一定要提拔,使民一庭成为出干部的摇篮,这是对民一庭干部的最大关怀和关心。你们有责任对他们培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