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监委、标准委,计财司、监察局、直属机关纪委)
(二)认真开展对党的十七大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13、坚决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坚决维护中央的权威和政令畅通,确保全系统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监察局、直属机关纪委、直属机关党委<政工办>,机关各司局、认监委、标准委)
14、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深刻领会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直属机关党委<政工办>,机关各司局、认监委、标准委)
15、对质检部门在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推进改革开放和自主创新、优化经济结构和提高经济增长质量、重视改善民生和促进社会和谐等重大政策措施中,履行职责、发挥作用的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办公厅、监察局,机关各司局、认监委、标准委)
16、加强对节能减排工作情况的检查,抓好《
节约能源法》的宣贯实施,推动健全节能标准体系,加强高耗能产品生产许可和特种设备节能监管、大力推进能源效率标识、节能产品认证标志和能源计量的管理,全面落实节能减排责任制。
(法规司,计量司、监督司、特种设备局、执法司、认监委、标准委)
17、加强对立足以质取胜、确保产品质量和安全、确保食品安全、确保特种设备安全落实情况的检查。
(办公厅,机关有关司局、认监委、标准委)
18、加大对违规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确保中央政令畅通。
(监察局、直属机关纪委,机关有关司局、认监委、标准委)
(三)加大专项治理力度,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19、巩固和扩大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成果,严防已实现的六个百分之百的目标出现反弹。开展对全部28大类食品执法检查,抓好总局部署的10类产品质量突出问题的集中整治,严格市场准入和监管,加强对进出口产品和食品的检验检疫,认真解决有害物质超标问题,严厉惩处无证生产销售、违法使用非食品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行为,积极应对和妥善处置突发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