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司,监察局)
39、积极推进财务管理体制改革。强化预算管理和监督,推进综合预算,完善收支分类管理体系,逐步将政府非税收入全部纳入财政预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完善国库集中收付体系,在预算单位推行公务卡制度。
(计财司)
40、深化投资体制改革,规范政府投资行为,健全政府投资项目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和后评价制度,推行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加强科技经费项目跟踪评估,提高经费使用效率,加快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体制改革,推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建设。
(计财司、科技司,认监委、标准委)
41、完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制,强化对招标投标重点环节的监管。严格执行经营性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规范协议出让行为,加强对国有产权交易的监管。扩大政府采购的范围,规范采购行为,严格实行“管采分离”。
(计财司,办公厅、监察局、认监委、标准委)
(六)深入推进监督工作,促进领导干部正确行使权力
42、认真落实党内监督各项规定,重点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加强对人财物管理使用、关键岗位的监管,开展对党内监督条例实施情况的专项检查。
(监察局,人事司、计财司、直属机关党委<政工办>)
43、8月底前要组织开好处以上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上一级党组织要加强对下一级党组织民主生活会的检查指导,提高民主生活会的质量。
(直属机关党委<政工办>,人事司、监察局、机关各司局、认监委、标准委)
44、按照《关于党政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一季度要组织搞好党员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的年度集中报告工作。
(人事司,监察局)
45、完善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加强对重点专项资金和重大投资项目的审计。
(计财司,人事司)
46、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巡视工作。认真总结巡视工作经验,重视巡视成果的运用,完善巡视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健全巡视工作制度,增强巡视工作的针对性、科学性和有效性。今年要在前一轮巡视的基础上,继续做好未巡视直属检验局和总局直属单位的巡视;已经巡视过的单位要对巡视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总局将组织力量有重点地进行“回头看”情况的检查。指导直属单位多、系统队伍大的省局开展对所属分支机构的巡视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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