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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关于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 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优质法律服务的通知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关于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 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优质法律服务的通知
([2009]律发字第0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律师协会:

  在国际金融危机愈演愈烈,对我国经济负面影响日益加重的情况下,我国政府出台了一系列保增长促发展的政策。最近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必须把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为2009年经济工作的首要任务,要着力在保增长上下功夫,把扩大内需作为保增长的根本途径,把加快发展方式转变和结构调整作为保增长的主攻方向,把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提高对外开放水平作为保增长的强大动力,以改善民生作为保增长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广大律师应当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深刻领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要求,进一步增强社会责任感,充分认识律师工作对应对当前经济困难、保持经济社会稳定的重要意义,为维护国家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实现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

  为此,全国律协提出以下意见:

  一、进一步转变理念,密切关注国家经济政策变化,树立服务国家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大局的观念

  广大律师一定要牢固树立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于经济建设大局的服务观,充分认识法律服务的适应性,注重研究国际经济发展的规律、中国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提出的法律服务需求,以及为此提供优质服务的方式。目前,世界经济金融形势复杂多变,不稳定、不确定因素明显增多,受国际金融危机快速蔓延和世界经济增长明显减速的影响,加上我国经济生活中尚未解决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经济运行中的困难增加,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在此严峻形势下,广大律师应当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按照司法部的部署,准确理解当前国内国际经济形势,牢牢把握中央保增长、扩内需、保稳定的新政策以及由此创造的法律服务的新机遇,增强敏感度,增强责任感。

  二、进一步创新业务,在服务我国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过程中拓展律师服务领域,提升服务功能,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全面服务

  广大律师应当深刻领会我国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结构调整在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中的重要性,注意把握提高企业自主知识产权能力、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加大环境保护力度、提升产业升级和出台产业振兴规划、加速实施 "走出去"战略、启动新的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加快金融创新改革步伐、大力促进非公经济发展、切实解决城乡二元结构并加快农村经济发展等带来的律师服务机遇,有针对性地钻研并办好知识产权、环境保护、科技创新、国际贸易、涉外投资、基础设施、金融创新、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及农民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法律事务,为我国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结构调整提供全面和优质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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