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妇联、农业部关于开展百万新型女农民教育培训工作的意见
(妇字〔2009〕1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妇联、农业(农牧、农林)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妇联、农业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提高农村妇女科学素质,增强妇女创业就业和增收致富能力,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全国妇联和农业部决定共同开展百万新型女农民教育培训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把新型女农民教育培训摆上重要位置
按照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要求,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培育新型农民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我国农村妇女占农村劳动力65%以上,大力加强农村妇女教育培训,进一步提高她们的科学素质,不仅有利于现代农业的发展,有利于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也有利于妇女自身的进步。多年来,各级妇联组织与农业部门密切合作,开展了富有成效的工作。新形势下,全国妇联、农业部联合开展百万新型女农民教育培训,必将对促进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帮助农村妇女增收致富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二、明确目标,制定切实可行的教育培训计划
百万新型女农民教育培训工作的主要目标是:2009年-2013年,对500万新型女农民开展教育培训(每年100万人)。要按照“政府主导、妇联发动、面向市场、妇女受益”的方针,以农村妇女劳动力、返乡女青年和转移就业妇女为重点,以农业科技培训、创业培训、转移就业培训和学历教育为主要内容,以整合资源、优势互补、协调合作为基础,探索建立适应需求、服务妇女、手段先进、灵活高效的农村妇女教育培训机制。各级妇联组织与农业部门要加强领导,制定切合实际的教育培训计划,在大力开展农村妇女教育培训中,普及农业科技新知识,推广农业生产新技术,提高妇女创业就业和增收致富能力,确保培训落到实处。
三、加强培训,培养一批发展现代农业的新型女农民
各级妇联组织和农业部门要大力实施“农民科学素质行动”和“妇女人才支持行动”,充分利用各种教育资源,开展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新型女农民培训,不断提高广大农村妇女的科技素质。
1、开展农业科技培训。要围绕我国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根据农村妇女的特点和求知、求富、求发展的需求,因地制宜地确定适合农村妇女的科技培训内容,培养一大批农村女科技带头人、农民专业合作社女领办人等新型女农民。同时,各地要加强对农村大龄女童(16岁-18岁)进行农业实用技术和生活技能培训,增强她们参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要加强有关法律法规、妇女健康、乡风文明等知识培训,全面提高农村妇女科学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