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2009年工作要点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2009年工作部署,2009年财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扩大政府公共投资,实行结构性减税,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推进财税制度改革,支持科技创新和节能减排,促进经济增长、结构调整和地区协调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坚持增收节支、统筹兼顾、留有余地的方针,加强财政科学管理,强化财政监督,提高财政资金绩效。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努力造就一支高素质的财政干部队伍。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具体工作有以下九个方面三十八项重点:
一、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
(一)扩大政府公共投资。增加中央基建投资,主要用于农业基础设施及农村民生工程建设,保障性住房建设,教育、医疗卫生等社会事业建设,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节能减排和生态建设,支持企业自主创新、技术改造及服务业发展,铁路、公路、机场、港口等基础设施建设。按照规划将灾后恢复重建基金用于灾区城乡住房、基础设施、产业重建等方面。创新政府投资运作机制,对地方小型项目的投资安排,实行按建设任务等切块下达。积极引导社会资金投向政府鼓励的项目和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领域。
(二)促进扩大消费需求。加大对家电下乡、农机下乡、汽车摩托车下乡、老旧汽车报废更新的补贴力度,积极开拓农村消费市场。扩大粮食、石油、有色金属、特种钢材等重要物资储备。强化各项强农惠农财税政策,多渠道促进农民增收。提高城乡低保补助水平,增加低收入群体收入。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努力扩大就业。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优先保障和改善民生,重点加大对保障性安居工程、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等民生领域的支出。
(三)实行结构性减税政策。全面实施消费型增值税。调整小规模纳税人标准,降低征收率。相应取消进口设备免征增值税、外商投资企业采购国产设备增值税退税,以及对国内部分产品实行的增值税优惠政策。取消养路费等六项收费,逐步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相应提高现行成品油消费税单位税额。实施好
企业所得税法。继续执行2008年已实施的提高个人所得税工薪所得减除费用标准、暂免征收储蓄存款和证券交易结算资金利息个人所得税、降低证券交易印花税税率及单边征收、降低住房交易税收等一系列税费减免政策。调整完善出口退税和关税政策,支持劳动密集型和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产品出口。统一取消和停征10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积极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财税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