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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印发《2009年质检系统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方案》的通知

  3. 深入开展区域性质量问题整治工作。围绕区域产业结构和产品特点,以涉及国计民生和人身健康安全产品为重点,确定一批生产比较集中、存在质量安全问题较多的区域,围绕遏制产品质量违法行为、促进企业合法生产、提升区域产品质量水平、服务区域经济发展,组织开展集中整治。做好调查摸底工作,全面掌握区域整治的生产加工单位底数和产品质量状况,制定整治方案报当地政府,并在当地政府领导下,协调有关部门积极推动实施。通过集中整治,将区域性质量问题转变为区域优势产业。
  4. 进一步建立健全监管制度。一是建立健全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制度。对可能形成系统性危害或者可能对进出口贸易相关产业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通过收集、筛查、分析、研判、处置,对苗头性、潜在性、普遍性质量问题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二是建立完善违法企业“黑名单”制度。将查处的假冒伪劣产品生产企业登记在案,并将严重违法行为和多次违法的企业纳入“黑名单”,加强巡查;三是完善监管巡查制度。完善巡查工作方案,强化获证企业的证后监管;四是完善举报投诉处理制度。对“12365”和群众来信来电等各种渠道的举报投诉案件的受理、分析、办理、反馈等,要进行规范;五是探索建立不合格企业整改制度。对执法检查发现产品质量不合格的,要积极监督、帮促企业依法整改,做到“查办一起案件,规范一个企业”。
  (二)组织开展进出口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
  1. 加强重点敏感商品检验监管。继续加强对进口农产品、废物原料、旧机电、医疗器械、机动车辆等敏感商品和进出境集装箱、运载工具的检验检疫监管工作。强化与消费者健康安全密切相关的进出口日用消费品特别是玩具、服装、木制品和家具、仿真饰品、与食品接触材料及其制品等的检验监管。加强出口危险品包装、烟花爆竹、打火机以及进出口化学品的检验监管。强化对进出口原油、进口铁矿、棉花等涉及国计民生的大宗资源性商品的检验监管,实施进口棉花质量评估,加强企业源头管理。规范边贸和市场采购出口商品的检验监管,探索实施出口小商品质量安全区域化管理。
  2. 加快进出口商品检验监管长效机制建设。抓紧建立基于产品风险、企业诚信、企业产品质量保证能力相结合的出口企业分类管理制度。加强目录外商品的检验监管,完善目录外商品监督抽查制度。进一步规范进出口工业品风险信息的收集、分析、评估、分级、预警与快速反应的管理机制。完善进出口商品质量分析工作制度,进一步提高深度和时效性。开展一次进出口检验监管质量大检查。
  三、措施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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