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区、高寒区交、巡警发光面毛皮靴一双,穿用八年。
(三)雨靴(中筒胶靴、长筒胶靴)
警察发雨靴一双(中、长筒胶靴任选),热区、亚热区穿用五年,南北温区穿用六年,寒区、高寒区穿用七年。
交、巡警发雨靴一双(中、长筒胶靴任选),热区、亚热区穿用四年,南北温区穿用五年,寒区、高寒区穿用六年。
(四)作训鞋(警用胶鞋)
警察发作训鞋一双,穿用三年。
第十七条 标志类
(一)帽徽(大/小)
男警察发大帽徽二枚,小帽徽一枚,女警察发大帽徽一枚,小帽徽二枚,损坏后交旧领新。
(二)警衔(硬式、软式、套式软警衔)
警察发硬警衔、软警衔各二付,套式软警衔一付。损坏或者衔级变动,交旧领新。
(三)领花
警察发领花三付,损坏后,交旧领新。
(四)胸徽
警察发胸徽二枚,损坏后,交旧领新。
(五)警号
警察发警号二枚,损坏后,交旧领新。
(六)臂章
随服装配发。
(七)领带
警察发领带二条,使用三年。
(八)领带卡
警察发领带卡二枚,使用三年。
(九)内腰带、外腰带
警察发内腰带一条,使用二年,发外腰带一条,长期使用;交、巡警增发外腰带一条,使用四年。
(十)标志扣
随服装(帽子)配发,由被装管理部门按需备用。
第十八条 装具类
(一)雨衣
警察发雨衣一套,热区、亚热区穿用五年,南北温区穿用六年,寒区、高寒区穿用七年。
交、巡警发雨衣一套,热区、亚热区穿用四年,南北温区穿用五年,寒区、高寒区穿用六年。
(二)反光背心
交、巡警发反光背心一件,穿用二年。
(三)防护头盔
交、巡警发夏季、冬季防护头盔各一个;督察警发督察头盔一个;长期使用(不坏不换),调离时交回。
(四)工作包
交、巡警,督察警发工作包一个,使用五年。
(五)太阳镜
交、巡警发太阳镜一副,使用四年。
(六)白色针织手套
警察发白色针织手套一付,使用一年。
交、巡警,边检民警、乘警及开放港口、客运码头、车站、机场派出所警察发白色针织手套三付,使用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