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报人:                        审核人:
  联系电话及传真:                                          联系电话及传真:
  说明:
  1. 本表统计境内金融机构对外直接投资流量情况。填报频度为季度,为逐笔交易统计。
  2.境外机构:指下述两类投资所涉及的境外机构,包括:(1)填报机构在境外设立的一级分支机构、子机构、联营机构以及附属机构(不包括在境外设立代表处),以及随后对这些机构追加或减少投资;(2)除上述外,填报机构在境外证券市场买卖(含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或场外协议买卖某家境外机构的股权,申报季度末对其持股比例≥10%的,按当季累计发生金额填报。对于填报机构在境外证券市场买卖(含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或场外协议买卖某家境外机构股票(或股权),但对其持股比例低于10%的,应申报在《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下发〈金融机构对境外资产负债及损益申报规程〉的通知》(汇国发〔1996〕13号)表4“金融机构对境外投资业务申报表(一)”项下,本表不应重复申报。
  3.所在国家/地区:指境外机构注册登记所在的国家和地区。
  4.实际投资金额变动:为本报告季当季流量(变动)数据,包括以股本投资、营运资本和利润再投资等方式实际投资的金额。“+”指增加对境外机构的投资,“-”表示减少对境外机构的投资。其中,对于在境外证券市场买卖股票的,实际投资金额变动=∑“所投资股票股数变动”*“买卖成交价”。
  5.中方实际持股比例变动:指在本报告季内,本机构实际持有境外机构股权比例的变动数据。“+”指实际持股比例增加,“-”表示实际持股比例的减少。
  6.投资日期:指每笔投资实际发生的日期(如某月某日)。对于投资境外证券市场的,按最新一笔交易发生的日期填报。
  7.季末中方实际投资股权比例:指本季度末中方实际持有的股权比例。
  8.备注:包括投资方式(参见说明2,说明境外机构类型,如为境外子机构、分行、联营机构或附属机构或通过购买境外机构股票持股等)、其它需说明的情况(如与本表原则说明不一致的情况)。
  9.合计:指本报告季内,本机构实际投资金额的总计。
  10.美元(金额):按照每笔投资发生当月公布的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种货币对美元折算率表”换算(可查询国家外汇管理局官方网站,网址:http://www.safe.gov.cn)。
  表2 金融机构对外直接投资情况表(二)
  200 年
  填报机构名称:                            填报机构所在地(省或直辖市):
  单位:%、人、美元
序号 
 | 境外机构名称 
 | 所在国家/地区 
 | 中方持股比例 
 | 年末从业人员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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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资产 
 | 负债 
 | 所有者权益(中方) 
 |   
 |   
 | 利润总额 
 | 对所在国缴纳的税金总额 
 | 备注 
 | 
其中:中方人员数 
 | 实投资本(中方)(或) 
营运资金 
 | 未分配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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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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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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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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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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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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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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