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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关于印发2010年财政项目指南的通知(二)


  六、申请资金经济分类汇总表

  项目单位财务专用章:

 

 

 

 

 

 

经济分类汇总

经济分类

科目

金额

(万元)

支出内容及数量

支出标准

 

   

 

   

 

   
    
    
    
    
    
    
    
    
    

合 计

 

---

---

 

 

项目单位

账  户

 

收款单位:(本单位在银行类金融机构所开户头的全称)

开户银行:××银行××省××市××县(区)分行(支行)××营业部(分理处)或××省××市××县(区)××乡(镇)农村信用社

账  号:


  注:经济分类科目参见《2010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

  七、申报意见表

 

项目单位意  见

本单位对以上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特申请立项。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主管部门(单 位)

意  见

     

经审核,同意报送。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备 注

      


  附件2-31:
牧草种质资源保护项目指南

  一、项目目标
  2010年收集重点要由数量型向数量质量并重型转变,由物种多样性向遗传多样性转变。在广泛收集基础上,加强重点物种的补充收集,提高种质资源的遗传多样性和完整性。具体目标是完成国内收集栽培种1200份,国内收集野生种1500份,国外引种及扩繁1000份,无性材料及特殊材料田间保存1500份,抗性评价800份,评价鉴定资源圃60亩,更新繁殖材料600份,3个基因库保存材料28000份,对重点地区重点属种进行种质资源动态监测、调查和补充收集。
  二、项目内容
  (一)种质资源收集
  按照《牧草种质资源搜集技术规程》和标准, 制定野外搜集计划、路线、技术方案,广泛收集和引进国内外优良牧草种质材料,在加大收集、异地保护种质材料工作力度的基础上,增强搜集保存基础手段建设,扩大收集保护范围,丰富我国遗传多样性。
  (二)评价与鉴定
  对收集的种质材料进行农艺性状、抗逆性、抗病性、丰产性、经济价值等评价鉴定。
  (三)种质材料复检、入库及保存
  对送交入库材料进行登记、清选、测定、干燥、包装、编号、入库保存。编写、整理《可供分发利用草种质资源目录》,并定期对外公布。对基因库进行正常检修、维护,确保种质材料保存的安全性。
  (四)生活力监测及更新繁殖
  根据IBPGR推荐中期库5年监测期的要求,对2003年以前入库的部分种质材料进行生活力和数量监测,掌握每份种子的生活力状况,及时更新繁殖,防止种质材料流失。
  (五)种质资源动态监测和调查
  建立国家草种质资源监控体系,查清种质资源的分布、数量及质量变化情况。重点开展苜蓿属、雀麦属、柱花草属、山蚂蝗属、狗牙根属、鸭茅属、草坪草等遗传多样性考察、收集。重点对西藏地区的种质资源进行考察收集。
  (六)整理和编目
  开展牧草特有种、起源栽培种、野生亲缘种、变种、品种和品系,以及具有重要经济、科研价值或潜在用途的草种资源的整理和编目。建立国家草种资源协调交流机制、全国统一的数据库系统,实现信息网络联通和信息资源共享。
  (七)技术交流及培训
  组织全国保种体系技术人员进行种质收集、鉴定评价、保存利用等相关技术交流及培训,编写印发培训教材。不断完善科学的技术路线、标准规范、工作体系和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
  (八)组织协调、指导、检查、监督牧草种质资源保护和草种管理及资金使用情况。
  三、实施区域
  2010年项目主要在西南、华北、华南、华东、华中、东北、西北、青藏高原等地区实施。
  四、申报范围
  内蒙古、四川、甘肃、湖北、江苏、吉林、青海、新疆、西藏等9省区及全国畜牧总站(含草坪草种质资源考察收集)、中国农业科学院北京畜牧兽医研究所(含俄罗斯引种、苜蓿属种考察收集)、中国农业科学院草原研究所(含雀麦属种考察收集)、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品种资源研究所(含柱花草属、山蚂蝗属、狗牙根属种考察收集)各申报1个项目。
  五、资金使用方向及补助标准
  (一)资金使用方向
  财政资金主要用于国内种质资源的收集、鉴定、保存与利用、重点属种调查和补充收,国外优良草种质材料引进、扩繁、保存与利用等重点环节。
  (二)补助标准
  资金补助原则上参照以下标准,特殊材料的收集补助标准视具体情况而定。
  1.收集种质材料及农艺性状评价繁殖上交入库:
  野生材料:一年生:2000元/份 多年生:2500元/份
  栽培材料:一年生:600元/份 多年生:900元/份
  引进材料:一年生:1000元/份 多年生:1400元/份
  粮饲兼用材料:200元/份
  2.繁殖更新中期库原有种质材料:
  野生材料:一年生:800元/份 多年生:1200元/份
  栽培材料:一年生:600元/份 多年生:1000元/份
  粮饲兼用材料:100元/份
  3.抗性鉴定              600元/份
  4.无性材料田间保存          300元/份/年
  5.鉴定评价圃建设           4000元/亩
  6.中期库复检入库           300元/份
  7.中期库活力监测           200元/份
  六、申报条件
  1.基础条件好。近几年来,开展过全国牧草种质资源调查、品种资源征集、保存技术研究、保护设施建设、种质资源繁殖入库、性状评价鉴定、优良品种筛选利用及数据库建设等方面工作。
  2.技术力量强。在全国牧草种质资源收集、保存利用方面具有权威性、先进性、创新性和可靠性,完全可以代表我国牧草种质资源保护技术水平。
  3.承担单位必须是农业部确定的牧草保种协作组牵头单位。参加项目的人员具有多年从事草种质资源收集和保护技术和管理工作经验。
  七、申报程序
  按照一个中心库(全国畜禽牧草种质资源保存利用中心),两个备份库(温带牧草库、热带牧草库),10个牧草保种技术协作组(内蒙古协作组、西南协作组、华北协作组、黄土高原协作组、新疆协作组、华南协作组、华东协作组、华中协作组、东北协作组、青藏高寒协作组)为单位编写申报书,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报送。
  八、有关要求
  (一)各申报单位要严格按照《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布置项目支出按经济分类编制预算试点工作的通知》(农办财[2006]50号)要求,做好项目经济分类编制预算和细化工作,认真编报项目申报书。
  (二)各申报单位要根据本区域规划,做到有目的、有重点的收集,收集材料名录要尽量落实到属种,预算要细化到栽培材料、野生材料、引进材料和粮饲兼用材料。
  (三)上交入库材料要严格按照《草种质采集评价信息规范》执行。
  (四)根据实际工作需求,尽量压缩交通费和其他资本性支出。
  (五)申报文件及项目申报书以财(计财)字文件,一式4份,于2009年9月30日前分别报送农业部财务司(1份)、畜牧业司(1份),并抄报全国畜牧总站(2份)。
  联 系 人:全国畜牧总站 李晓芳
  联系电话:010-59194731
  E-mail:lxf@cav.net.cn

  附件2-31-1:
2009年牧草种质资源保护
项目申报书

  项目任务:
  项目单位: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
  主管部门(单位):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
  填制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制

  一、2009年项目执行进展及下一步进度安排
  (2009年未安排执行本项目的,不填写此栏目)
  二、2010年项目任务计划
  (一)项目任务来由(背景)
  (二)年度目标与预期效益
  (三)项目内容及金额
  (四)时间进度(范围为2010年1月-12月)
  (五)涉及的相关单位(包括与实施项目有关的基层单位、科研院校、农资生产经营企业以及项目单位所属独立法人等)及事项
  三、项目单位情况
  (一)单位类型、隶属关系、职能业务范围
  (二)技术设备条件、财务收支资产状况、内部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三)有无不良记录(财政部门及审计部门机关处理处罚决定、行业通报批评、媒体曝光等)

  四、人员分工

姓 名

性别

工作单位

职务/职称

项目分工

联系电话

 

 

 

 

 

 

 

 

 

 

 

 

 

 

 

 

 

 

 

 

 

 

 

 

 

 

 

 

 

 

 

 

 

 

 

 

 

 

 

 

 

 

 

 

 

 

 

 



  五、申请资金经济分类明细表

项目单位财务专用章:                          单位:万元                                       

 

 

 

项目内容

合计

商品和服务支出

其他资本性支出

小计

印刷费

咨询费

手续费

水费

电费

邮电费

交通费

差旅费

维修(护)费

租赁费

会议费

培训费

专用材料费

劳务费

委托业务费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小计

专用设备购置

                     
                     
                     
                     
                     

合 计

                    

  注:其他资本性支出主要用于牧草种质资源野外收集、鉴定评价、材料保存、数据传送、信息管理等必要的专用设备购置,资金额度不能超过总申请资金的10%。

  六、申请资金经济分类汇总表

  项目单位财务专用章:

 

 

 

 

 

 

 

 

 

 

经济分类汇总

经济分类科目

金额(万元)

支出内容及数量

支出标准

 

   

 

   

 

   
    
    
    
    
    
    
    
    
    

合 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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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单位

账  户

 

收款单位:(本单位在银行类金融机构所开户头的全称)

开户银行:**银行**省**市**县(区)分行(支行)**营业部

账  号:


  注:经济分类科目参见《2010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

  七、申报意见表

 

项目单位意  见

本单位对以上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特申请立项。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主管部门

(单位)

意  见

     

经审核,同意报送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备 注

      


  附件2-32:
草原监测项目指南

  一、项目目标
  获取草原资源与生态状况、草原灾害状况、草原生态保护工程实施情况及效果监测评价,形成各类报告、图件、数据库及信息系统,进一步推进草原监测工作的系统化、标准化和规范化,为草原保护建设的规划与决策,实现草原的合理永续利用,维护国家生态安全,建设生态文明,促进畜牧业增效和农牧民增收服务。
  二、项目内容和资金使用方向
  2010年,继续开展草原资源与生态监测、草原灾害监测预警、草原工程效益监测等工作。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一)草原资源与生态监测
  获取草原资源和生态状况及动态变化信息,评价草原质量,预报合理载畜量,编制年度草原监测报告,建设完善草原监测信息系统平台。开展草畜平衡试点工作。开展草原野生植物资源监测与保护工作。开展草原资源与生态监测有关基础工作。
  (二)草原灾害监测预警
  开展草原生物灾害预测预报工作。完善草原生物灾害预测预报系统。开展草原虫害发生区、鼠害发生区、草原毒害草发生区、牧草病害路线调查工作。开展草原旱灾监测。开展重大草原旱灾监测工作,及时了解和掌握灾害状况,进行灾害发生趋势预测分析,及时指导草原救灾。
  (三)草原工程效益监测
  开展草原工程效益评价。进行草原保护建设工程县本底资料收集与整理。组织开展草原工程项目的申报和方案审核工作。组织开展草原保护建设项目的检查、验收,组织起草检查总报告、验收总报告等。组织开展草原保护建设项目相关研究。组织召开有关座谈会。组织专题调研。组织开发草原管理相关软件。
  三、申报范围
  (一)草原资源与生态监测、草原灾害监测预警、草原工程效益监测等工作主要由农业部畜牧业司、农业部草原监理中心、全国畜牧总站承担。
  (二)草原资源与生态监测与草原工程效益监测中的样地监测、牧户家畜补饲调查等工作由河北省草原监理监测站、山西省草原站、内蒙古自治区草原监督管理所、内蒙古自治区草原勘察设计院、辽宁省草原监理站、吉林省草原管理总站、黑龙江草原饲料中心实验站、江西省畜牧技术推广站、山东省畜牧总站、河南省草原监理中心、湖北省草地监理(测)站、湖南省草地监理站、广西壮族自治区草地监理中心、重庆市草原监理站、四川省草原工作总站、贵州省草原监理站、西藏自治区草原监理站、陕西省草原工作站、甘肃省草原技术推广总站、青海省草原监理站、宁夏草原工作站、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草原总站、云南省草山饲料工作站、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等24家单位承担。
  四、申报数量
  请各有关单位参照2009年所承担的任务量测算。具体标准如下:
  (一)有关省级草原监测机构请严格按照本省区承担的样地调查和牧户家畜补饲调查数量申请经费。承担监测样地超过400个的省区申请经费原则上不超过9万元;承担监测样地在200(含)-400(不含)个之间的省区,申请经费原则上不超过7万元;承担监测样地少于200个的省区,申请经费原则上不超过4万元。
  (二)承担草原保护建设工程效益监测的单位请按照每个县1.6万元的标准申请经费。
  (三)农业部草原监理中心、全国畜牧总站应严格按照预算申请经费并编制项目申报书。
  五、申报程序和有关要求
  各有关单位请按照项目申报书文本要求编写申报书,填写项目支出经济分类预算明细表,以上材料要求一式4份,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于2009年9月30日前分别报送农业部财务司(4份)和畜牧业司(3份)。
  联 系 人:农业部畜牧业司草原处 罗健
  联系电话:010-59193204

  附件2-32-1:
2010年草原监测项目申报书

  项目任务:
  项目单位: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
  主管部门(单位):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
  填制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制

注 意 事 项

  1.所有条(栏)目均不得删减、合并、漏填。
  2.项目单位业务部门和财务部门共同编制,主管部门(单位)指导并对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连带责任。项目单位、主管部门(单位)各留存1份。
  3.“相关单位”包括与实施项目有关的基层单位、科研教学单位、农资企业以及项目单位所属独立法人等单位和组织。
  4.“项目内容”要细化,明确分项金额,并与“申请资金经济分类明细表”、“申请资金经济分类汇总表”一致。
  5.“申请资金经济分类汇总表”的科目及金额,须按“申请资金经济分类明细表”所列明细科目汇总填写;测算不发生的费用,不填写其科目及金额。
  6.“收款单位”应写本单位在银行所开户头的全称;“开户银行”应写“××银行××省××市××县(区)分行(支行)××营业部(分理处)”;“账号”数字间一般没有空格或横杠。期间账户变更,应及时告知。

  一、2009年项目执行进展及下一步进度安排
  (2009年未安排执行本项目的,不填写此栏目)
  二、2010年项目任务计划
  (一)项目任务来由(背景)
  (二)年度目标与预期效益
  (三)项目内容及金额
  (四)时间进度(范围为2010年1月-12月)
  (五)涉及的相关单位(包括与实施项目有关的基层单位、科研院校、农资生产经营企业以及项目单位所属独立法人等)及事项
  三、项目单位情况
  (一)单位类型、隶属关系、职能业务范围
  (二)技术设备条件、财务收支资产情况、内部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三)有无不良记录(财政部门及审计机关处理处罚决定、行业通报批评、媒体曝光等)

  四、人员分工

姓名

性别

工作单位

职务/职称

项目分工

联系电话

 

 

 

 

 

 

 

 

 

 

 

 

 

 

 

 

 

 

 

 

 

 

 

 

 

 

 

 

 

 

 

 

 

 

 

 

 

 

 

 

 

 

 

 

 

 

 

 

 

 

 

 

 

 



  五、申请资金经济分类明细表

  项目单位财务专用章                                  单位:万元

单  位

合 计

印刷费

咨询费

水费

电费

邮电费

交通费

差旅费

维修(护)费

租赁费

会议费

培训费

专用材料费

劳务费

委托业务费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项目内容1)

                

(项目内容2)

                

(项目内容3)

                
                 
                 

合 计

                


  六、申请资金经济分类汇总表

  项目单位财务专用章:

经济分

类汇总

经济分类科目

金额(万元)

支出内容及数量

支出标准

(科目1)

   

(科目2)

   

(科目3)

   
    
    
    
    
    
    
    
    
    
    

合 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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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单位

账  户

收款单位:(本单位在银行类金融机构所开户头的全称)

开户银行:XX银行XX省XX市XX县(区)分行(支行)XX营业部(分理处)或XX省XX市XX县(区)XX乡(镇)农村信用社

账  号:


  注:经济分类科目参见《2010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

  七、申报意见表

项目单位意见

本单位对以上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特申请立项。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主管部门意见

     

 

经审核,同意报送。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备注(补充说明)

      


  附件2-33:
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管项目指南

  一、项目目标
  通过实施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管项目,严厉打击生鲜乳生产、收购和运输环节添加三聚氰胺等违禁物质的行为,确保生鲜乳中三聚氰胺检测合格率达到100%,生鲜乳质量安全违规单位查处率达到100%;建立完善监测与执法联动、日常监管与监督抽查紧密结合的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管机制,对生鲜乳质量安全问题进行及时和有效监管。
  二、项目内容
  2010年主要开展全国生鲜乳质量安全例行监测、重点地区生鲜乳质量安全飞行抽检、生鲜乳质量安全隐患排查和应急监测、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应急方法制定、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管调研和技术规范制定、生鲜乳安全生产培训与宣传等工作。主要内容如下:
  (一)全国生鲜乳质量安全例行监测
  对生鲜乳收购站和运输车辆的生鲜乳实施定期抽检,并检查“两证一单”。对抽检不合格的单位,由当地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及时依法查处。
  (二)重点地区生鲜乳质量安全飞行抽检
  以奶牛主产省为重点,在不预先告知抽查企业、检查时间和地点的情况下,采取突击抽检的办法对生鲜乳收购站进行监督抽查。
  (三)生鲜乳质量安全隐患排查和应急监测
  以奶牛主产省的奶畜养殖场和生鲜乳收购站为重点,对从各种渠道了解到存在潜在质量安全风险的因素进行摸底监测。针对排查监测发现的问题,适时启动应急监测。
  (四)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应急方法制定
  针对外源脂肪物质、外源增稠物质、保鲜物质等缺乏现成检测标准和成熟检测方法的指标,组织研究适合监督抽查和现场检测的应急方法,开展相关技术研讨和培训活动,提高对突发性和非常规质量安全因素的应急处置能力。
  (五)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管调研和技术规范制定
  围绕生鲜乳收购站标准化管理、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管制度、生鲜乳收购站主体合法化改造等开展专题调研,为完善监管制度提供决策依据和建议。组织制定与生鲜乳安全生产相关的技术规范,为行业发展提供指导依据。
  (六)生鲜乳安全生产培训与宣传
  按照《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和《奶业整顿和振兴规划纲要》要求,开展生鲜乳安全生产技术培训与宣传、奶牛养殖与生鲜乳收购环节督导检查。
  三、申报范围
  (一)全国生鲜乳质量安全例行监测、重点地区生鲜乳质量安全飞行抽检、生鲜乳质量安全隐患排查和应急监测由承担过2009年生鲜乳监测计划任务的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质检机构承担。
  (二)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应急方法制定工作由农业部奶及奶制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北京)、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等单位承担。
  (三)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管调研和技术规范制定工作由中国农业科学院北京畜牧兽医研究所等单位承担。
  (四)生鲜乳安全生产培训与宣传工作由全国畜牧总站等单位承担。
  四、申报要求
  请各任务承担单位紧密结合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实际,参照2009年的任务量和支出标准,提出本单位2010年的具体工作任务,合理测算经费需求。各任务承担单位的经费申请总额原则上不超过2009年。
  五、申报程序
  各有关单位请按照项目申报书文本要求编写申报书,填写项目支出经济分类预算明细表,以上材料要求一式4份,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于2009年9月30日前分别报送农业部财务司(1份)和畜牧业司(3份)。
  联 系 人:农业部奶业管理办公室 刘光磊
  联系电话:010-59191564

  附件2-33-1:
2009年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管
项目申报书

  项目任务:
  项目单位: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
  主管部门(单位):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
  填制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制

注 意 事 项

  1.所有条(栏)目均不得删减、合并、漏填。
  2.项目单位业务部门和财务部门共同编制,主管部门(单位)指导并对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连带责任。项目单位、主管部门(单位)各留存1份。
  3.“相关单位”包括与实施项目有关的基层单位、农资生产经营企业、科研教学单位以及项目单位所属独立法人等单位和组织。
  4.“项目内容”要细化,明确分项金额,并与“申请资金经济分类明细表”、“申请资金经济分类汇总表”一致。
  5.“申请资金经济分类汇总表”的科目及金额,须按“申请资金经济分类明细表”所列明细科目汇总填写;测算不发生的费用,不填写其科目及金额。
  6.“收款单位”应写本单位在银行所开户头的全称;“开户银行”应写“××银行××省××市××县(区)分行(支行)××营业部(分理处)”;“账号”数字间一般没有空格或横杠。期间账户变更,应及时告知。

  一、2009年项目执行进展及下一步进度安排
  (2009年未安排执行本项目的,不填写此栏目)
  二、2010年项目任务计划
  (一)项目任务来由(背景)
  (二)年度目标与预期效益
  (三)项目内容及金额
  (四)时间进度(范围为2010年1月-12月)
  (五)涉及的相关单位(包括与实施项目有关的基层单位、农资生产经营企业、科研院校以及项目单位所属独立法人等)及事项
  三、项目单位情况
  (一)单位类型、隶属关系、职能业务范围
  (二)技术设备条件、财务收支资产情况、内部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三)有无不良记录(财政部门及审计机关处理处罚决定、行业通报批评、媒体曝光等)

  四、人员分工

姓名

性别

工作单位

职务/职称

项目分工

联系电话

 

 

 

 

 

 

 

 

 

 

 

 

 

 

 

 

 

 

 

 

 

 

 

 

 

 

 

 

 

 

 

 

 

 

 

 

 

 

 

 

 

 

 

 

 

 

 

 

 

 

 

 

 

 



  五、申请资金经济分类明细表

  项目单位财务专用章                             单位:万元

单  位

合 计

印刷费

咨询费

水费

电费

邮电费

交通费

差旅费

维修(护)费

租赁费

会议费

培训费

专用材料费

劳务费

委托业务费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项目内容1)

                

(项目内容2)

                

(项目内容3)

                
                 
                 

合 计

                


  六、申请资金经济分类汇总表

  项目单位财务专用章:

经济分

类汇总

经济分类科目

金额(万元)

支出内容及数量

支出标准

(科目1)

   

(科目2)

   

(科目3)

   
    
    
    
    
    
    
    
    
    
    

合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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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单位

账  户

收款单位:(本单位在银行类金融机构所开户头的全称)

开户银行:××银行××省××市××县(区)分行(支行)××营业部(分理处)或××省××市××县(区)××乡(镇)农村信用社

账  号:



  七、申报意见表

项目单位意见

本单位对以上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特申请立项。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主管部门意见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备注(补充说明)

      


  附件2-34:
生猪等畜禽产品信息统计监测预警项目指南

  一、项目内容
  2010年拟继续实施“百场(厂)千村万户”监测计划,健全生猪、肉牛和奶牛的定点户畜禽生产成本效益监测系统;强化重点企业生产、加工情况监测;改进全国畜产品和饲料集贸市场价格监测;规范现行省级畜牧和饲料生产年报、季报统计监测;完善网络软件直报系统,加强分析预警和信息发布。具体项目内容如下:
  (一)“百场(厂)千村万户”畜禽生产和效益定点监测
  1.重点企业(养殖场)跟踪监测
  继续监测270个饲料生产重点企业,实施月报制度,由企业(养殖场)采集数据,直接通过网络上报中央数据库。
  2.村级畜禽生产监测
  在200个生猪生产重点监测县、50个奶牛生产重点监测县和50个肉牛重点监测县中,选取2500个行政村作为直报式村级畜禽生产监测点,由村级信息采集员每月按期采集监测数据,交县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录入并上报中央数据库。
  3.定点农户畜禽生产与成本收益监测
  在村级畜禽生产监测点中选取7500户农户作为畜禽生产与成本收益监测农户,由村级防疫员每月向监测农户采集监测数据并交县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录入并上报中央数据库。
  (二)畜产品和饲料价格定点监测
  采集470个固定价格监测点生猪、家禽、牛羊、饲料等产品价格的集贸市场价格,实行周报制度,价格信息直接上报中央数据库。
  (三)省级畜禽、饲料生产年度和季度全面监测
  切实强化《畜牧业生产和畜牧兽医专业统计报表制度》和《全国饲料工业统计报表制度》的执行,由省级畜牧、饲料部门审核数据后上报农业部,同时完成季度和年度形势分析报告。
  (四)监测数据核查和形势分析
  1.监测数据核查
  省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负责月度数据上报的审核及每年本辖区内5%监测点的实地核查工作,县级主管部门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自查工作,保证年内对本县全部监测点开展实地核查。在省县两级主管部门核查工作基础上,农业部数据核查工作组每年对5%-10%的监测点进行实地抽查。
  2.生产形势分析与会商
  根据监测数据,农业部数据分析专家组分别对生猪、蛋鸡、肉鸡、奶牛、肉牛和饲料生产形势进行跟踪分析,协助形成月度、半年度和年度生产形势分析报告。同时,逐步构建完善预警模型和各种决策参数体系。
  (五)信息采集人员培训
  继续强化省级、县级、村级统计员和重点监测企业信息采集人员培训,使各级统计人员切实领会农业部畜牧业统计监测管理办法,统一对数据指标的理解,掌握规范的定点监测信息采集方法,熟练掌握监测软件平台。
  二、申报范围
  项目申报范围包括省级畜牧部门、农业部相关事业单位、中国农业大学等技术支撑单位,以及中国畜牧业协会和中国奶业协会等行业协会。
  (一)农业部畜禽生产和畜产品价格动态监测的信息采集、上报等工作由省及省以下部门承担,资金主要用于:固定监测点信息采集工作(包括固定监测点畜禽生产和效益数据采集、畜产品价格信息采集、数据录入、上报等),以及部分数据的省级汇总处理分析、形势调研、数据核查和省级以下统计员培训等。
  (二)中央数据处理分析工作主要由农业部各相关事业单位、行业协会以及数据分析和核查专家组承担,资金主要用于:固定监测点和跟踪企业数据汇总处理分析、生产形势调研和会商、数据核查、其他渠道信息采集和中央数据库维护更新、省级和部分县级统计员培训等工作。
  三、申报要求
  各项目承担单位参照2009年的任务量,测算2010年资金需求。具体标准如下:
  --省级信息处理和培训费用按本省所承担的监测点数量和任务测算。
  --省级饲料监测调查经费原则上不超过2万元。
  --生猪、奶牛和肉牛生产监测县经费原则上不超过1万元。
  --生猪、奶牛和肉牛生产监测村信息采集人员劳务费原则上不超过2800元/年。
  --生猪、奶牛和肉牛定点监测户信息采集费原则上不超过100元/年。
  --畜产品价格监测承担县调查经费原则上不超过0.5万元。
  四、申报程序
  请有关主管部门(单位)根据本项目申报要求及资金经济分类明细表,组织指导项目单位抓紧编制项目申报书,将申报文件、项目实施方案以财(计财)字文件,每份材料一式四份,于9月30日前报送农业部财务司(1份)和畜牧业司监测分析处(3份)。
  五、联系方式
  农业部畜牧业司   杨 光 电话:010-59193245
  张 富 电话:010-59192846

  附件2-34-1:
2010年生猪等畜禽产品信息统计监测
预警项目申报书

  项目任务:
  项目单位: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
  主管部门(单位):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
  填制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制

注 意 事 项

  1.所有条(栏)目均不得删减、合并、漏填。
  2.项目单位业务部门和财务部门共同编制,主管部门(单位)指导并对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连带责任。项目单位、主管部门(单位)各留存1份。
  3.“相关单位”包括与实施项目有关的基层单位、科研教学单位、农资企业以及项目单位所属独立法人等单位和组织。
  4.“项目内容”要细化,明确分项金额,并与“申请资金经济分类明细表”、“申请资金经济分类汇总表”一致。
  5.“申请资金经济分类汇总表”的科目及金额,须按“申请资金经济分类明细表”所列明细科目汇总填写;测算不发生的费用,不填写其科目及金额。
  6.“收款单位”应写本单位在银行所开户头的全称;“开户银行”应写“××银行××省××市××县(区)分行(支行)××营业部(分理处)”;“账号”数字间一般没有空格或横杠。期间账户变更,应及时告知。

  一、项目任务计划
  (一)来由(背景)
  (二)年度目标与预期效益
  (三)项目内容及分项金额
  (四)时间进度
  二、项目单位情况
  (一)单位性质、隶属关系、相关职能业务范围
  (二)技术和设备条件、财务收支和资产状况、内部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三)承担同类项目情况
  (四)有无不良记录(财政部门及审计机关处理处罚决定、行业通报批评、媒体曝光等)
  三、相关单位情况及参与事项

  表一:人员项目分工

姓 名

性别

年龄

工作单位

职务/职称

项目分工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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