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组织开展复评。开展复评的过程中,要突出重点,复评人员按照听、看、谈、议、评的步骤进行:
  (1)听。听取县校关于开展自评工作的情况汇报。应当重点听取以下内容:自评工作的组织开展情况;学校办学情况;自评结果;指标体系中加分、减分的说明;评估中发现的问题以及相关建议。
  (2)看。一是查看自评材料是否按照要求分类整理,材料是否齐全;二是实地查看学校的办公条件、基础设施、实验室和实训基地、特色办学点等情况。
  (3)谈。与学校领导、专兼职教师或学员进行座谈,准确掌握学校的实际情况。
  (4)议。复评人员在听取汇报、查看材料、多方座谈的基础上,对自评结果、自评材料进行认真审议。
  (5)评。复评人员严格按照《全国县级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办学水平评估复评表》的内容,评定各项指标的得分和评估等级,形成对县校自评工作的反馈意见和评估结论建议。
  3.进行复评总结。全省复评工作结束后,省校要对全省自评、复评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填写《全国县级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办学水平评估复评结果汇总表》,撰写复评报告,在中国农村远程教育网的“办学水平评估”栏目中录入《全国县级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基本情况统计表》,并将复评结果、复评报告和基本情况统计表按要求报送中央校。
  第三阶段:验收总结阶段,2008年11月1日-12月31日。
  1.确定验收范围。联合办学单位、农业部科教司以及中央农广校有关领导和专家组成若干验收小组,对评估工作和结果进行检查验收。
  2.开展检查验收。检查验收按照听、看、谈、议、评的步骤进行。每个步骤的具体要求参照复评工作步骤中的要求。
  3.进行验收总结。各验收小组在验收工作结束后,要及时进行总结,对自评和复评工作做出评判,总结好的经验。在此基础上,中央农广校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评估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形成评估报告;研究确定最终评估结果,提出加强农广校体系建设和农民教育培训工作的意见、建议。
  四、评估结果
  评估工作结束后,按照综合评估得分,将产生若干所办学水平较高的A级校;按照单项工作评估得分,中等职业教育和农民培训方面将分别评出前100名工作较突出的学校。对评为A级的学校和单项工作前100名的学校颁发证书和授牌。
  五、有关要求
  1.填写《全国县级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基本情况统计表》时,对于无法填写的栏目要进行解释说明或注明“无”,不要留有空白。各种表格要求签名和加盖学校公章的地方,必须签名、盖章。
  2.各级农广校必须严格按照《指标体系》的标准进行打分,打分要有理有据,加分必须有证明材料,减分必须说明原因。对于评估指标体系的评分标准有疑问时,请及时与中央校联系。
  3.提供有关评估材料和数据,必须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按照评估要求进行标准化整理并建立档案,以备查阅和审核。不允许临时突击修改原始材料和数据。对于弄虚作假的学校,一旦发现并经核实,即取消本次评估资格,并在评估总结报告中通报批评。
  4.各类自评表格和有关材料的原件由县校保存,作为永久卷存档;各类复评表格和有关材料的原件由省校保存,作为永久卷存档;检查验收的各类表格和各种材料的原件由中央校保存,并作为永久卷存档。
  5.认真撰写评估报告。县级农广校撰写的自评报告,内容必须包括:学校办学情况,自评结果,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整改措施。地市级农广校撰写的评估情况汇总报告,内容必须包括:组织县级农广校开展自评工作的情况,自评情况汇总结果(A、B、C、D四类学校的数量和所占比例),存在的主要问题,整改措施。省级农广校撰写的复评报告,内容必须包括:全省组织开展县级农广校办学水平评估及复评工作情况,本省县级农广校评估的复评结果,关于评估结果的具体评判,评估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加强县级农广校条件能力建设和提高办学水平的意见,加强农民教育培训工作的建议等。
  6.树立良好的评估风气,杜绝一切影响评估、验收工作正常进行的不良现象,保证复评、验收准确、客观、公正。
  附件2:
全国县级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办学水平
评估指标体系
中央农业广播电视学校
编 制 说 明
  本《指标体系》以中央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十五”事业发展情况和“十一五”发展规划为依据,按照导向性、整体性、基础性和直观性原则,选取最能反映县级农广校办学水平的主要指标编制而成。设有4个一级指标,17个二级指标,39个三级指标,形成由办学定位、基础条件、中等职业教育、农民培训为基本评估内容的评估指标体系。评估采用百分制,其中,办学定位10分,基础条件30分,中等职业教育30分,农民培训30分。另对7个具有明显优势的单项给予加分,最高加分10分。综合评估等级按综合评估得分,设A、B、C、D四级;特色评估名次按单项工作得分,分别设中等职业教育和农民培训前100名学校。单项加分只计入综合评估成绩。
  综合评估:A级(优秀)90分以上
  B级(良好)75分以上
  C级(及格)60分以上
  D级(不合格)60分以下
  特色评估:按中等职业教育和农民培训得分各评出单项工作前100名。
  表一:
  全国县级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办学水平评估指标体系总表
| 一级指标 | 分值 | 二级指标 | 分值 | 三 级 指 标 | 分值 | 
|                1 办 学 定 位 |                              10 | 1-1办学方向 |   4 | 1-1-1 办学思路 | 2 | 
| 1-1-2 目标任务 | 2 | 
|   1-2内部管理 |   2 | 1-2-1 规范管理 | 1 | 
| 1-2-2 精神文明建设 | 1 | 
| 1-3改革创新 |   2 | 1-3-1 人事劳动制度改革 | 1 | 
| 1-3-2 办学机制改革 | 1 | 
| 1-4政策支持 |   2 | 1-4-1 政策文件 | 1 | 
| 1-4-2 领导小组 | 1 | 
|                      2 基 础 条 件   |                            30 |   2-1机构编制 | 4 | 2-1-1 机构设置 | 2 | 
| 2-1-2 人员编制 | 2 | 
| 2-2基础设施 |   10 | 2-2-1 办公条件 | 4 | 
| 2-2-2 教学条件 | 4 | 
| 2-2-3 实习实验条件 | 2 | 
| 2-3办学经费 |   6 | 2-3-1 财政投入 | 4 | 
| 2-3-2 专项投入 | 2 | 
| 2-4师资队伍 |   5 | 2-4-1 专职教师 | 3 | 
| 2-4-2 兼职教师 | 2 | 
| 2-5媒体资源 |   5 | 2-5-1 广播电视栏目 | 1 | 
| 2-5-2 媒体资源利用 | 4 | 
| 3 中 等  职 业 教 育 | 30 | 3-1办学规模 |   7 | 3-1-1 年度招生 | 3 | 
| 3-1-2 在校生数 | 4 | 
| 3-2教务管理 |   8 | 3-2-1 教学管理 | 2 | 
| 3-2-2 教学文件 | 4 | 
| 3-2-3 学生管理 | 2 | 
| 3-3 教学改革 |   5 | 3-3-1 内容改革 | 2 | 
| 3-3-2 方法改革 | 3 | 
| 3-4教育质量 | 10 | 3-4-1 教学过程 | 4 | 
| 3-4-2 考试考核 | 4 | 
| 3-4-3 成材典型 | 2 | 
|              4 农 民 培 训 | 30 | 4-1实用技术培训 |   5 | 4-1-1 教师进村 | 2 | 
| 4-1-2 培训规模 | 3 | 
| 4-2绿色证书培训 |   5 | 4-2-1 组织管理 | 2 | 
| 4-2-2 培训发证 | 3 | 
| 4-3新型农民科技培训 |   12 | 4-3-1 承担项目 | 6 | 
| 4-3-2 组织实施 | 3 | 
| 4-3-3 培训效果 | 3 | 
| 4-4劳动力转移培训 |   8 | 4-4-1 承担项目 | 3 | 
| 4-4-2 自主培训 | 3 | 
| 4-4-3 培训效果 | 2 | 
| 单项加分 | 10 |  | 10  |  | 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