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在整顿规范工作及“回头看”行动中,密切配合,协调一致,手段有效,成绩显著,充分发挥了职能作用,为全面完成整顿规范工作各项任务作出了突出贡献。
5.在打击违规违法行为、推进矿产资源开发整合、保护治理矿山环境、加强监督管理、维护正常开发秩序、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二)先进个人推荐条件
1.拥护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整顿规范工作中,注重加强矿产资源相关法律法规、业务理论和知识的学习。
2.在组织领导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从事或参与整顿规范工作中,认真落实国务院的要求,高度负责,积极行动,组织有力,依法行政,真抓实干,攻坚克难,圆满完成整顿规范工作各项任务。
3.在整顿规范工作中,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开拓进取,勇于创新,在本职工作中作出了突出贡献。
4.在整顿规范工作中,认真负责,严格管理,秉公执法,敢于碰硬,忠于职守,不畏强暴,在本职岗位上有建功立业表现。
5.参与整顿规范工作3年以上,或专职从事整顿规范工作2年以上,工作认真负责,成绩突出。
三、推荐程序
各省(区、市)整顿规范工作领导小组和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分配的名额组织推荐,并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经初审后,将有关材料报送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由部际联席会议审核后确定。
四、推荐要求
(一)坚持推荐条件,确保推荐质量。各省(区、市)整顿规范工作领导小组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在推荐中,要坚持标准,全面、客观、公正地进行推荐。
(二)坚持群众路线,民主推荐。推荐先进集体,可采取单位自荐、逐级审查、综合评比、择优确定的方式进行;推荐先进个人,应采取群众推荐、领导审查、核实事迹、部际联席会议研究确定的方式进行。
(三)坚持自下而上,逐级审核。推荐单位对推荐对象的工作业绩和典型事迹要认真核实,严格把关,坚持群众认可的原则,确保具有典型性。
(四)拟推荐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应认真撰写先进事迹材料,并填写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表。先进事迹材料内容充实,事例具体,文字简练,字数控制在1500字以内。
五、时间安排
(一)2009年3月31日前,请各省(区、市)整顿规范工作领导小组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完成推荐,并将推荐表1式3份报送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