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和农村经济是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国家自立的基础。发展高产、优质、高效农业,必须积极培育农村技术市场,搞活流通,通过技术市场机制,把科技知识和信息、先进适用技术向农村转移扩散。
要把开拓技术市场作为科技兴农、科技兴县的突破口,认真贯彻《科技进步法》和《
农业技术推广法》,加快农业技术成果转化、推广和应用,推动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促进乡镇企业的科技进步。
大力开展农业技术推广工作。农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和科技人员完成的技术成果,通过订立技术合同,向农村有偿转让和推广,推进技术市场机制在农村逐步建立。国家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向农业劳动者无偿推广技术,由各级人民政府通过财政拨款以及从农业发展基金中提取一定比例,筹集专项资金实施。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在财政预算中保障用于农业技术推广的资金,并逐年增加,大力扶植本地区农村技术市场和信息市场的发展。
要建立适应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和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的农村经济技术社会化全程服务体系,发展科技、人才、金融、供销和贸易相结合的农村技术市场服务体系,积极扶植和培育各类农业技术示范推广机构、群众性农村科普组织和以农民为主体的专业技术协会、研究会和农村经济技术合作组织,鼓励和引导科技人才向农村分流,鼓励科研机构、大专院校、工矿企业为农业和乡镇企业提供人才、技术、信息、设备等多样化服务。要推动技术市场与星火计划、丰收计划、燎原计划有效结合,通过技术合同建立竞争机制和约束机制,推动农村工业化、城镇化和现代化建设的进程。
六、加快技术市场的统一、开放和国际化
适应社会主义市场体系发展的要求,加速技术市场向统一性,开放性和国际性方向发展,是进一步培育和发展技术市场的客观需要和必然趋势,要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加速这一进程。
要加强宏观调控,实现技术市场与信息市场融通互补。促进科技资源和信息的跨区域、跨行业流通,创造条件使一切工业产权、技术成果、科技信息作为生产要素,直接进入市场,按竞争机制、价值规律和供求关系,与其他生产要素优化组合。重点技术交易所要面向全国提供服务。
大力推动技术市场与商品市场、服务市场、金融市场、产权市场等配套发展,在全国统一的大流通、大循环的市场格局中,更加有效地促进技术成果向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广泛领域转化。加快技术市场向商品市场扩散,向服务市场辐射,开发具有高技术附加值的商品,发展具有高科技含量的科技第三产业,活跃商品市场和服务市场。积极推动无形资产评估理论和方法的研究,逐步建立无形资产评估制度,发展风险投资机制,促进技术市场与金融市场、产权市场的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