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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部、冶金工业部关于印发《冶金工程专业中、高级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

  相关专业理论知识为:化工原理、冶金过程一般原理、工业炉构造、热工过程及耐火材料机械设备的构造原理、使用性能;设计人员还应掌握机械原理与机械设计。
  (2)了解本专业领域的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
  (3)了解与本专业有关的法规,熟悉本专业的有关规定、技术规程和规章制度,掌握耐火材料工作技术标准及产品质量标准。
  (4)科研人员还要了解现代科技管理方法,以及试验研究管理的内容和要求;规划设计人员还要掌握耐火材料工业规划设计工作质量标准,了解有关工程规划设计管理、设计规范的内容和要求;生产人员还要掌握耐火材料生产工作质量标准,产品质量标准,了解生产管理的内容和要求。
  2、工作经历和能力
  从事科学研究的工程技术人员
  (1)必备条件
  ①作为项目负责人,从事立项研究的课题不少于二项,或作为主要参加人不少于三项;或参加省、部级立项的科研项目全过程研究不少于一项,并取得成效,通过鉴定;
  ②从事科研工作时间累计三年以上,熟悉或掌握常用耐火材料(粘土砖、硅砖、高铝砖、镁砖、镁铝砖、不定型耐火材料、镁碳砖等)或特殊耐火材料的生产工艺过程及应用情况,至少主持一种或主要参加二种以上新型耐火材料的开发、研究;
  ③根据试验研究课题进行可行性论证,独立制定研究试验计划,并组织实施,直至中试推广应用;
  ④熟练掌握正交设计法等现代试验设计方法及数理统计方法,正确进行试验数据处理;
  ⑤基本掌握研究项目的技术经济效益评估及计算方法,进而进行试验方案、技术路线优化设计;  
  ⑥具有独立解决试验研究中较复杂的技术问题的经历,根据课题试验研究资料数据加以整理、分析、深化,撰写研究报告或学术论文。
  (2)任助理工程师期间,完成下列工作之一:
  ①省、部级攻关项目或重点研究项目的主要参加者,或国家重点科研项目中某一子项目的主要参加者;
  ②主持过地、市级研究课题不少于二项,并是其中某个单项研究报告的撰写人;
  ③参加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开发应用或成果推广项目不少于二项;
  ④参加过二项以上冶金系统(高炉、转炉、铁水预处理、连续铸钢、炉外精炼、真空处理、加热炉等)中耐火材料应用调研、论证、立项、试验研究及成果推广应用的全过程研究;
  ⑤参与过国内外耐火材料方面联合试验、攻关工作,并为完成课题试验研究起到积极作用。
  从事规划设计的工程技术人员
  (1)必备条件
  ①参与大型耐火材料厂工艺设计不少于一项;或作为项目负责人从事中型耐火材料厂工艺设计不少于二项(或小型耐火材料厂工艺设计不少于三项);或作为主要参加人从事中型耐火材料厂工艺设计不少于三项(或小型耐火材料厂工艺设计不少于四项);
  ②从事规划设计工作时间三年以上,并参与耐火原材料加工或二种以上常用耐火材料(粘土砖、硅砖、高铝砖、不定型耐火材料、镁砖、镁铝砖、镁碳砖等)生产工艺过程设计或负责主持一种(或主要参加二种)新型耐火材料的生产工艺设计,投产后达到设计要求;
  ③曾根据设计项目要求,独立进行过设计方案比较、厂址选择、总体设计、设备配置、综合原料、交通、运输、水电能源等达到布局合理、工艺顺行、先进实用,顺利地完成设计任务;
  ④正确运用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曾解决本专业规划、设计中的技术难题;
  ⑤正确运用本专业规范、规程、技术标准及手册;
  ⑥掌握制图技术及本专业CAD软件的使用知识,并将计算机知识用于规划工作和辅助设计;
  ⑦合理、经济地选用耐火材料生产工艺中的主要的和附属设备,熟悉掌握设计概算方法。
  (2)任助理工程师期间,完成下列工作之一:
  ①参加过二项耐火材料厂工程项目,或作为负责人、主要参加者进行小型耐火材料厂工艺设计的全过程工作三项以上;
  ②参加过二项以上企业规划或专业规划工作,有较高的技术分析和文字表达能力;
  ③参与二项以上属于本专业的大、中型工程建设项目一个系统的可行性研究及初步设计工作;
  ④参加过一项新型耐火材料生产工艺过程设计,并完成施工图设计工作;或承担过二项一般业务建设项目;或参与过二项省、部级重点项目的主要部分的工作。
  从事生产技术的工程技术人员
  (1)必备条件
  ①熟练掌握常用耐火材料(粘土砖、硅砖、高铝砖、不定型耐火材料、镁砖、镁铝砖、镁碳砖等)产品的生产工艺过程及技术要点,从事耐火材料生产的时间三年以上;
  ②参与过常用耐火材料中二个产品以上的生产技术管理,了解产品物理、化学及高温性能的检测方法;
  ③熟练掌握影响耐火材料产品性能的工艺因素和全面质量管理方法,掌握各类产品的技术经济评估分析方法;
  ④正确绘制工艺框图,编制产品生产网络计划,运用图表、曲线进行生产工艺方案的比较、优选;
  ⑤根据所在地区、单位条件充分发挥人力、机械与热工设备和原燃料资源优势和潜力,较好地组织、协调、利用各种方法、手段、管理措施以确保生产任务的完成;
  ⑥根据生产需要,进行某些工艺环节技术改造的设计和组织指导施工。
  (2)任助理工程师期间,完成下列工作之一:
  ①参与过大、中型企业生产厂或小型企业有一定技术难度的生产技术改造方案的立项、审核、施工、验收和试生产工作;
  ②曾处理过中型以上企业日常生产中出现的复杂生产事故或故障;
  ③参与过中型以上企业新技术、新工艺的应用和实施;
  ④曾主持过耐火原材料开采、加工、耐火制品生产及应用中主要环节的考察、调研,所撰写的调研报告对生产有较好的指导性;
  ⑤制定过中型以上企业较重大生产技术措施计划并付诸实施。
  3、成果与业绩
  同时具备下列二项,并由所在单位出具证明(复印件):
  从事科学研究的工程技术人员
  (1)任助理工程师期间,具有下列业绩、成果之一:
  ①参与二项地、市级研究项目改三项县级研究项目并主笔撰写专题研究报告或科研论文并经上级主管部门验收通过;
  ②主持某一项研究项目,在生产或工程建设中实施取得良好效果和显著经济效益;
  ③曾对生产、科研工作提出文字的技术建议,被采纳后效果良好;
  ④参与编写的规划、计划、规范、规程实施后取得较好的效果;
  ⑤作为主要技术骨干参与中等复杂程度研究项目的技术经济效果评估并为实践证明正确、恰当;
  ⑥独立主持过一项研究课题的试验与中试,并取得良好效果;
  ⑦独立消化、移植、推广一项科研成果、获得明显的经济、社会效益;
  ⑧科研项目获省、部级以上奖或地、市级二等以上奖励的主要获奖人,或获地、市级三等以上奖励的主要获奖人不少于二项。
  (2)任助理工程师期间,撰写以下论文、著作之一:
  ①主笔编写的科研报告、专项报告、可行性报告等,至少有一篇被同行专家评定为有创见,或达省级先进水平;
  ②独立或为主撰写的论文已在省、部级以上学术刊物上发表;
  ③在省、部级学术会议上宣读论文二篇以上,其中至少有一篇是第一作者;
  ④独立或为主撰写的论文在二级学术会议上宣读不少于三篇。
  从事规划设计的工程技术人员
  (1)任助理工程师期间,具有下列业绩、成果之一;
  ①参与的企业规划或专业规划工作被采纳,并表明具有较好的可行性,不少于二项;
  ②承担组织过的工程项目可行性报告、初步设计方案经上级审查鉴定通过,认定作为施工图依据,不少于二项;
  ③设计项目获省、部级优秀设计奖或地、市级二等奖以上奖励的主要获奖人;
  ④承担一般业务建设项目或参与省、部级重点工程项目,获上级审查通过,不少于二项;
  ⑤作为主要获奖人,获地、市级三等奖项目不少于二项;
  ⑥在引进国外技术和对外承接工程设计任务中,提出重大改进意见,获得明显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2)任助理工程师期间,撰写以下论文、著作之一:
  ①独立或为主撰写的论文已在省、部级学术刊物上发表;
  ②在省、部级学术会议上宣读论文二篇以上,其中至少有一篇是第一作者;
  ③独立或为主撰写的论文在二级学术会议上宣读不少于三篇;
  ④起草过中型工程项目总结报告二份以上,至少一份达到中型企业先进水平。
  从事生产技术的工程技术人员
  (1)任助理工程师期间,具备下列业绩、成果之一:
  ①曾对生产、技术改造提出文字的技术建议,被采纳后效果良好,并获得上级主管部门的表彰奖励;
  ②获得地、市级三等奖以上奖励的主要获奖人,不少于二项;
  ③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或地、市级二等奖以上奖励的主要获奖人;
  ④及时解决、处理较复杂生产问题或故障,受上级主管部门表彰奖励二次以上;
  ⑤开发了一种以上新型耐火材料,产品优质,并应用于生产,取得明显效益。
  (2)任助理工程师期间,撰写以下论文、著作之一:
  ①独立或为主撰写的论文已在省、部级以上学术刊物上发表;
  ②在省、部级学术会议上宣读论文二篇以上,其中至少有一篇是第一作者;
  ③独立或为主撰写的论文在二级学术会议上宣读不少于三篇;
  ④独立撰写的技术总结(报告)不少于三篇,其中一篇专家认为具有实用性和新颖性。
  (二)高级工程师资格评审条件
  1、专业理论知识要求
  (1)全面系统地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理论知识,在本专业有较深的造诣,在某一领域中有独特见解和深入研究。
  除掌握工程师所具备的专业理论知识和相关专业理论知识外,科研人员还应较好地掌握流变学、高分子化学、高温力学、复合材料工艺原理、耐火材料蚀变原理、无机非金属材料工艺、耐火材料工厂设计基础等知识;规划设计人员还应较好地掌握工程事故分析与处理、材料科学工程、无机非金属材料工艺、技术经济、建筑概论和工程定额与预算;生产人员还应较好地掌握高温力学、无机非金属材料工艺学、复合材料工艺原理、表面物理与化学、耐火材料蚀损原理等知识。
  (2)掌握耐火材料工业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
  (3)科研人员要了解耐火材料物理、化学及高温性能的现代测试方法及其发展动向;生产人员和规划设计人员要掌握本专业的规程、规范、标准、手册,并了解其制定的依据和使用前提。
  2、工作经历和能力
  从事科学研究的工程技术人员
  (1)必备条件
  ①主持省、部级科研课题二项以上。主持论证、立项、实施、中试、应用及组织成果鉴定的全部工作,较好地完成任务;
  ②有省、部级科研成果或成果报告的评审经历,具有对其精确性和使用价值的鉴定能力;
  ③组织过省、部级以上重点工程项目或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先进设备的消化吸收工作,并取得明显的效益;
  ④曾作为技术骨干参与省、部级以上规划、技术标准、技术规程的编写或终审工作;
  ⑤主持过中型以上企业开发的新技术、新产品二项以上,并取得显著成效;
  ⑥撰写过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立项论证报告或制定过技术方案和技术文件;
  ⑦运用专业理论知识,曾解决过科研工作中的关键性技术问题;
  ⑧具有指导硕士研究生或工程师工作和学习的能力与经历。
  (2)任工程师期间,完成下列工作之一:
  ①主持完成二项以上省、部级科研项目或三项地、市级重大科研项目,并已通过技术鉴定;
  ②作为技术骨干参与国家攻关课题或重点研究项目;
  ③作为主要负责人之一,主持大、中型企业重要产品质量攻关研究,成效显著;
  ④与国外有关单位技术合作或引进新技术谈判中,为企业创经济效益或节约投资,效果显著。
  从事规划设计的工程技术人员
  (1)必备条件
  ①有主持大、中型耐火材料厂二种以上制品生产工艺的全过程设计的经历,较好地完成任务,并有对相应级别项目设计成果的评审经历,有对其精确性和使用价值的鉴定能力;
  ②曾解决大型耐火材料厂或新型耐火材料生产工艺设计中的关键技术问题,不断开拓热工、机械设备选型的新领域;
  ③曾参与正确评估国外引进技术及对外承揽的有关工程设计的可行性研究及技术经济效益,并出色完成任务;
  ④具有指导工程师学习和工作的能力与经历。
  (2)任工程师期间,完成下列工作之一:
  ①参与编制过本专业全国性发展规划或大型耐火材料厂规划一次以上;
  ②参与过省、地区本行业规划或厂址选择或老厂企业的改扩建方案及有关技术经济评价二项以上;
  ③承担、参与过省、部级重点工程项目或本专业大型工程项目的各阶段设计全过程二项以上;
  ④曾作为主要技术骨干参与编写了省、部级以上设计规范、技术规程、技术标准,并取得良好效果;
  ⑤承担、参与过一项工程设计的全过程,至少有一项获国家级或省、部级优秀设计二等奖;
  ⑥承担或参与过省、部级重点科研项目二项以上;
  ⑦承担或参与过省、部级重点业务建设项目二项以上;
  ⑧承担或参与过省、部级以上规划耐火材料工业工程设计、业务建设等项目二项以上。
  从事生产技术的工程技术人员
  (1)必备条件
  ①曾从事大、中型耐火材料厂二种以上产品生产的全过程,并出色完成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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