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要加强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的资格认定工作,制定考评员资格的具体要求,做好考评员资格培训,严格考核,加强管理。
(三)要加快试题库建设。1995年底要完成首批确定50个试点工种的国家试题库,并逐步扩大范围。各地必须从规定的题库中提取试题实施鉴定。尚未建立国家试题库的工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新颁布的《工人技术等级标准》的要求组织编制暂用试题。
(四)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是职业技能鉴定社会化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劳动行政部门综合管理的重要方面。少数行业特有工种范围、鉴定规范、实施办法、鉴定指导中心经劳动部核准后,由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五)积极推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逐步建立学历文凭和职业资格两种证书并重制度。
1.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关于技工学校、职业(技术)学校、就业训练中心毕(结)业生实行职业技能鉴定的通知》,做好技工学校、职业(技术)学校、就业训练中心等职业技能培训实体毕(结)业生的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2.加强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从业人员的职业技能鉴定工作,逐步在部分工种(职业)从业人员中推行凭证开业制度。各地区、各部门要在贯彻落实《
关于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及职业技能鉴定(考核)问题的通知》的基础上,制定具体实施办法。要认真研究和探索这方面的经验,加强部门之间的密切合作和对劳动力市场的宏观调控,保护劳动者与消费者利益,维护正常职业秩序,推动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的健康发展。
3.要逐步扩大职业技能鉴定社会化管理试点工种,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并与国家就业制度相衔接。到2000年,要在100多个技术复杂、通用性广、涉及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与消费者利益的工种(职业)中,推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4.加强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和技师评聘的综合管理。积极指导和支持企业工人的技术等级和技师资格的考核和评审工作,并提供必要的服务。
七、开展职业技能竞赛和评选“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活动。
为促进职业技能培训,鼓励职工学习职业技能,走岗位成才之路,增强职工职业荣誉感与敬业精神,各地区、各部门要积极组织开展各类职业技能竞赛活动,要抓紧建立竞赛培训基地,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强化培训竞赛选手。劳动部定期组织全国青年奥林匹克技能竞赛和评选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获得者活动。同时,将筹备成立“中国青年奥林匹克技能竞赛基金会”和“中华技能大奖基金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