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附件
其他证明文件
附件2:
《地理信息科技进步奖推荐书》填写说明
《地理信息科技进步奖推荐书》包括电子版推荐书和书面推荐书两种形式,是中国地理信息科技进步奖评审的基本文件和主要依据,应严格按地理信息科技进步奖评选工作通知的规范要求执行。提交的推荐书书面文件和电子版文件,必须严格按规定的格式、栏目及所列标题如实、全面填写。
一、格式要求
《地理信息科技进步奖推荐书》要严格按规定格式成文。文本为大十六开本(高297毫米,宽210毫米)竖装。文字及图表为高257毫米、宽170毫米的规格内排印,左边为装订边,宽度不小于25毫米,正文内容所用字型应不小于5号字,推荐书及附件应装订成册,其大小规格应与推荐书一致。装订后的《地理信息科技进步奖推荐书》不需另附封面。
二、项目基本情况
奖励类别:填写“地理信息科技进步奖”;序号、编号不填。
项目名称:应当简明、准确地反映出项目的技术内容和特征,字数(含符号)不超过30字。
完成人:按照贡献大小从左至右、从上到下顺序排列,名字之间用“、”号隔开,推荐一等奖项目人数不超过15人、推荐二等奖项目人数不超过12人、推荐三等奖项目人数不超过8人。
完成单位:按照贡献大小从左至右、从上到下顺序排列,单位之间用“、”号隔开。主要完成单位指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推荐一等奖项目完成单位数不超过10个、推荐二等奖项目完成单位数不超过8个、推荐三等奖项目完成单位数不超过5个。
推荐单位:指组织推荐项目的各省级测绘与地理信息产业主管部门、中国地理信息系统协会各工作委员会(分会)、中国地理信息系统协会会员单位、国家地理信息主管部门。各推荐单位必须签署意见,加盖印章并注明推荐时间。
主题词:按《国家汉语主题词表》填写3个至7个与推荐项目技术内容密切相关的主题词,每个词语间应加“;”号。
任务来源:按项目任务的来源填写相应的类别:
A.国家计划:指正式列入国家计划项目;
B.部委计划:指国家计划以外,国务院各部委下达的任务;
C.省、市、自治区:指国家计划以外,由省、市、自治区或通过有关厅局下达的任务;
D.基金资助:指以基金形式资助的项目;
E.企业:指由企业自行出资进行的研究开发项目;
F.国际合作:指由外国单位或个人委托或共同研究、开发的项目;
G.自选:指本基层单位提出或批准的,占用本职工作时间研究开发的项目;
H.其它:不能归属于上述各类的研究开发项目,如其它单位委托、非职务项目等。
计划、基金的名称和编号:指上述各类的研究开发项目列入计划、基金的名称和编号。
项目起止时间:起始时间指立项研究、开始研制日期。完成时间指项目整体通过验收、审批或正式投产日期。
三、项目简介
项目简介:(限1000字)是向国内外公开宣传、介绍本项目的资料,要求按栏目内的提要客观、准确、扼要地介绍。涉密项目不向社会公开。
四、科技创新
科技创新:(限5000字)按照《地理信息科学技术奖奖励条例》、《地理信息科学技术奖奖励条例实施细则》,要求翔实、准确、全面。要求如下:
1、立项背景:(限800字)简明扼要地概述立项时国内外相关科技状况、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尚待解决的问题及立项目的。
2、科技含量:(限2000字)是主要考核、评价该项目是否符合授奖条件的重要依据。凡涉及该项技术实质性内容的说明、论证及实验结果等均应直接叙述,并提供佐证文件作为附件。
该内容应包括:
(1)总体思路:简要阐述立项目的,有何新思想、新技术、新方法,解决何种技术问题,创造出什么样的新成果。
(2)技术方案与创新成果:阐述具体技术方案和实施步骤,应用了哪些理论、技术和方法,在技术开发、推广及产业化过程中,攻克了哪些关键技术,在技术上有哪些创新,取得了哪些创新成果。
(3)实施效果:简要概述该项技术的转化程度,应用范围及推广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