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BB级 90
第七条 贷款方式的风险权数规定。贷款方式是保证贷款安全的基本因素(以下简称“基础系数”)。贷款方式包括财产抵押、信用提供和信用贷款三种方式。
对一般企业和个人的贷款 基础系数(%风险权数)
(一)信用贷款 100
(二)贷款的担保
1 商业银行及政策性银行担保 10
2 其他银行担保 20
3 非银行金融机构担保
(1)全国性非银行金融机构担保 20
(2)省级非银行金融机构担保 50
(3)地(市)级以上非银行金融机构担保 100
4 AAA级* 50
5 AA级及以下 100
*贷款的担保企业应是我行的基本客户,非基本客户担保,其信用等级应重新评定。
(三)贷款的抵押
1.现金资产抵押
(1)黄金 0
(2)本行人民币存单 0
2.有价证券抵押
(1)股票、股权抵押 100
(2)国债抵押 0
(3)金融债券抵押 10
(4)全国性商业银行及政策性银行承兑汇票贴现 10
(5)区域性银行(含外资银行)承兑汇票贴现 20
(6)商业承兑票据贴现* 100
*本行基本结算户AAA级信用商业承兑票据贴现为50。其他为100
(7)其他可转让的有价证券及权利抵押 50
(8)企业债券的抵押 50
3.居住楼抵押贷款 50
本条所称居住楼抵押需符合以下四个条件,否则,风险权数为100;
(1)贷款必须以个人名义;
(2)抵押贷款的数额不能超过买入价或市场估价的70%,两者以较低者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