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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托收承付结算会计核算手续

  (七)部分拒绝付款的处理手续
  付款人在承付期内提出部分拒绝付款时,应填具四联部分拒绝付款理由书,连同有关的拒付证明、拒付部分商品清单送交开户行。开户行应按照全部拒绝付款的审查程序和要求认真审查。对不符合规定的拒付,不得受理拒付。对符合规定同意拒付的,依照全部拒绝付款的审查手续办理,并在托收凭证和登记簿备注栏注明“部分拒付”字样及部分拒付金额。对同意承付部分。以第二联拒绝付款理由书代借方凭证(第三联托收凭证作借方凭证附件)。其分录是:
  (借) ××科目   付款人户
    (贷) 联行往帐科目
  转帐后,将第一联拒绝付款理由书加盖转讫盖作为支款通知交给付款人,将第三、四联和第四联托收凭证连同拒付部分的商品清单和有关证明,随同联行邮划贷方报单一并寄收款人开户行。如系电报划款,部分拒付和部分承付,除拍发电报外,另将第三、四联部分拒绝付款理由书,连同拒付部分的商品清单和有关证明邮寄收款人开户行。
  三、收款人开户行办理托收款划回的处理手续
  (一)金额划回的处理手续
  收款人开户行接到付款人开户行或转汇行寄来的联行邮划贷方报单,或本地跨系统转汇行交来的转汇清单和贷方凭证,以及所附第四联托收凭证时,应将留存的第二联凭证抽出,同第四联凭证进行核对。经审查无误后,在该两联凭证上填注转帐日期,即以第二联凭证作贷方凭证。其分录是:
  (借) 联行来帐科目(或同业往来科目或人民银行往来科目,下同)
    (贷) ××科目   收款人户
  转帐后,将第四联凭证加盖转讫章作收帐通知交给收款人,并销记登记簿。
  如系电报划回的,应编制三联联行电划贷方补充报单,以第一联代联行来帐卡片,第二联代贷方凭证(第二联托收凭证作贷方凭证附件),第三联代收帐通知,其余手续与邮寄划回相同。
  (二)多承付款划回的处理手续
  收款人开户行接到联行邮划贷方报单及所附第四联托收凭证和第三、四联多承付理由书后,抽出留存的第二联托收凭证,在备注栏注明多承付的金额。以第三联多承付理由书代贷方凭证(第二联托收凭证作贷方凭证附件)。其分录是:
  (借) 联行来帐科目
    (贷) ××科目   收款人户
  转帐后,按原托收金额销记登记簿,第四联托收凭证作第四联多承付理由书的附件交给收款人。
  如系电报划回的,以接到划款电报时,比照金额付款电报划回的有关手续处理。在联行电划贷方补充报单备注栏注明多承付金额,第二联托收凭证作贷方凭证附件。俟接到第三、四联多承付理由书后,第三联留存备查,第四联交给收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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