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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贯彻落实《农村日用消费品连锁经营网络规范》、《农业生产资料连锁经营网络规范》两项供销合作行业标准的通知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贯彻落实《农村日用消费品连锁经营网络规范》、《农业生产资料连锁经营网络规范》两项供销合作行业标准的通知
(供销科字〔2010〕3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供销合作社,中国供销集团及所属企业,各事业单位: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以下简称总社)于5月18日发布了《农村日用消费品连锁经营网络规范》、《农业生产资料连锁经营网络规范》两项供销合作行业标准。为切实做好标准的宣传贯彻与实施工作,进一步推动农村日用消费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连锁经营网络的规范化建设,现就贯彻实施两项行业标准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随着“新网工程”建设的全面深入推进,全系统农村经营网点数量快速扩张,稳步提高网点建设质量、网络运营质量,对于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在农村现代流通中的主导力量,建立统一的供销合作社网络形象具有重要意义。

  标准是连锁经营的重要特征。当前,全系统开展的以连锁经营为主要方式的农村现代流通体系建设迫切需要标准作为重要技术支撑。两项行业标准的发布与贯彻实施,是全系统经营网络建设由数量扩张逐步向“质”、“量”并行发展的重要标志,也是总社推动建立“标准统一、管理有序、运营规范”的新农村现代流通体系的重要举措。各级供销合作社要切实提高对贯彻实施两项行业标准重要性的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将标准的贯彻实施工作抓紧抓好,落到实处。

  二、大力开展两项行业标准的宣传、培训工作。

  (一)各级供销合作社要结合当地农村流通网络建设特点,借助各类新闻媒体,广泛宣传两项行业标准的作用及其重要意义,扩大标准的影响,提高供销合作社系统的标准意识和对贯彻实施标准重要性的认识。

  (二)要切实做好两项行业标准的培训工作,确保标准的相关规定得到准确理解。总社将组织标准起草单位编写标准培训大纲和宣贯教材,集中组织1-2期贯标培训,为各地组织开展两项行业标准的培训活动培训骨干教师。各地也应结合实际,制定培训工作计划,确保年内使本地区农村日用消费品连锁、农业生产资料连锁龙头企业的主要管理人员能够及时掌握标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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