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条 办理审核、配对和过户的程序为:
一、指令发送:债券交易双方通过与债券结算系统联网的电脑终端,发送债券业务成交指令,包括交割日期、合同编号、业务类别、双方托管帐号、债券代号、债券数额等七要素。
二、指令识别:中证交收到各单位发来的成交指令后,进行防伪识别。识别无误后,进行配对审核。
三、指令配对:系统主机软件针对交易双方从不同地点不同时间输入的同一笔交易成交指令自动识别配对。对双方的成交指令七要素逐一核对。七要素配对全部相符的指令称为已匹配指令;反之,称为错误指令。系统主机向双方反馈匹配成功与否信息。
四、债券过户:系统主机对已匹配指令按交割日先后排序,并于交割日予以过户或冻结后,打印出债券业务交割结算单,通知成交双方。对在交割日债券帐户余额不足的交割指令,系统主机将向交易双方发送成交无效通知。
第二十八条 有关债券结算系统的操作规程由中证交另行制定。
第五章 债券过户
第二十九条 中证交根据债券托管帐户的特点,采用三种过户方式:
一、一级认购单位之间的债券交易由中证交直接办理债券过户。
二、在托管代理机构开户的二级认购单位之间的交易由托管代理机构直接办理过户。
三、跨托管代理机构的债券交易分两种情况处理:
(一)对一级认购单位与二级认购单位之间的债券交易,中证交在增减该二级认购单位所在托管代理机构的一级托管帐户余额和一级认购单位的债券一级托管帐户余额之后,通知托管代理机构对二级认购单位办理债券过户。
(二)对在不同托管代理机构开户的二级认购单位之间的债券交易,中证交先增减托管代理机构的债券一级托管帐户余额之后,通知托管代理机构为二级认购单位办理过户。
第三十条 中证交按指定交割日优先和交割日相同时先匹配成功优先的原则办理债券过户手续。
第三十一条 中证交和托管代理机构的过户方式均采取逐笔过户的方式。
第三十二条 债券抵押的过户程序:
一、债券结算系统主机在收到交易双方的“债券业务成交交割指令”后,在双方约定的交割日,审核抵押方托管帐户余额无误后,核减其一级托管帐户余额,将抵押债券划拨至承押方名下的抵押债券专户予以冻结。
二、抵押债券冻结后,中证交或托管代理机构向抵押交易双方发送“债券业务交割结算单”。